http://www.changweibo.com/ueditor/php/upload/20151009/14443632446259.jpg
千疮百孔算江湖,矫情到死叫青春!
本文系作者授权“清南”发布,如要转载请与作者本人联系
文/米娅
1.
在来到布拉格的第二年,我爱上了绍华。那时候,我还是一名靠在博物馆做兼职的普通学生,而绍华早已步入社会,成为这城市众多建筑工程师中的一员。
我们在一场卡罗维发利的夜雨中遇见,他踮起脚,隔着片水洼将一把黑色长柄雨伞递给我,湿着头发冲我笑,接着快步冲过马路,扭亮了车灯。
这段爱情的开端没什么波澜四起或轰轰烈烈。仅此而已,我像是一只小动物,被绍华不声不响收留了下来。
起初,我全然猜不透绍华是怎样的一个男人。胸无城府的还是深不可测的,不苟言笑的还是话语丰沛的。我只是一味告诉自己,无需怀疑,绍华是我这辈子爱上的第一个男人。
那时候,我们住在菩提树大街三十三号,是一座残留着前苏联遗风遗骨的老式建筑,红砖黑瓦,墙面剥落,矮矮四层。绍华租下了向阳的房间,敞开窗户,便能看见街对面大片大片的犹太墓园。
饭后,我们经常去墓园里散步,遇到十字路口就停下来玩儿猜拳。墓园门口有家小花店,临走时,绍华会买下新鲜的鸢尾和水仙。
其实恋人和凶手很像,拥有自己的行事方式,拥有一套心神合一的惯用手法。
绍华爱我的手法专注而特别,那便是用沉默,用忧郁,促使我不断去索取,不断去靠近,令我深陷于此,令我寸步难离。
我钟情于他眉眼轻佻的高冷神情,好似轻微勾一勾手指,都是在垂怜于我。
绍华跟我说,无论人们如何躲闪刻意回避,这世界上的爱情总有新旧之分,我们无法拒绝欲望接踵而来。我对此看似妥协却也保留意见。要知道,只要他爱我一分,这一分我便是崭新的,而我们之间的爱情也就会随之无限进展绵延不绝。
那时候,除了兼职和上学,我最喜欢做的事情便是靠在阳台的躺椅上,端着红酒配薯片,意犹未尽地看向绍华未经沧桑的侧脸,感觉再这么过下去,日子就要飞起来。
绍华靠在一旁的栏杆上,不起身也不说话,长时间埋头读一本纸质泛黄的小说。直到夕阳西下,我们整理茶几回客厅,享用晚餐的同时,放上一部情节跌宕的旧电影。
2.
我习惯绞手站在绍华制造的逼仄之中,呛着烟和他争吵,吵着吵着就笑了起来;或者蹲在墙角,手无寸铁地哭,抱住他轮廓模糊的背影,问:“我们是不是就快要玩儿完了?”每每吵到彼此精疲力竭,又以温情以蜜语和眼泪收场。
大概只有这种俗到尘埃里的口舌之争才能够让我心安,让我意识到这份心心相交的热爱还有温度。
如果他不在,我就变成了那种容易触景生情的动物,抽出他的香烟在指尖来回穿梭,将古龙水涂在手腕处揣测他的味道。将他的领带从衣橱里一条条抽出来,平铺在双人床上,再一条条卷好,放回到衣柜里。
如果我恰好在黑夜里醒来,便侧身环住绍华,把脸埋入他脖间。昭华在模糊意识里伸出一只手来,握我手,十指相扣。
我以为这样的相处模式会像是镶在镜框中的照片,将分秒与永恒、过去与将来混为一谈,永不变迁。可我明明就是误解了人们对“永恒”的理解。
现实不如我预想的好。我以为只要自己处事完满而周全,就能够抵挡万千不测,将风平浪静滞留身边。然而,当层层叠叠的矛盾接踵而来,我恍然大悟,原来爱情根本不存在孤注一掷,从来都是彼此之间互相协作配合作战。
和所有过渡时期的情侣们一样,不知从哪天开始,我和绍华因小事开火,后来愈演愈烈,却也愈发琐碎——
只因一束忘记换水的鸢尾;只因我将靠垫落在阳台的躺椅上忘了拿回来;只因领带的放置顺序跳错了颜色;只因阳光灼烈的午后,黑色茶几上惊现出一小片灰尘。
后来,事出无端,绍华便与我拉开了长时间的情绪战。
那年冬天,因为兼职,我在捷奥边境的两座城市之间辗转。我在往返的火车上一杯接一杯喝着svarak,但从来都没醉过。有一个午夜,在高原,大雪压坏了线路。我和邻座牵狗的捷克男人一起下车散步,睡眼稀松中,定立在原地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
后来,想到绍华,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
在荒原上,我不知该往哪里走。形同我与他之间的道路,我全然无从选择。
停滞,令两座城市之间的铁轨长了几公分;沉默,让我与绍华之间的距离多出了大段。
当绍华每早一串叫我起床的亲吻开始消失,并开始不再与我秉烛夜聊一些缠绵悱恻的话,我束手无策,失魂落魄。
我曾经无数次地想象过这样的场景:在午夜的沙发上醒来,投影仪播放的电影正好唱至曲终人散。绍华坐在沙发尽头喝一杯马提尼,领带随意搭在不远处的椅背上。我从背后环住他的腰,然后他反锁我的双手,亲吻我的额头,抱我去宽阔的大床上做缠绵悱恻的爱......
可是此时此刻,当我看见晚风将纱帘掀起,拂过窗台,伸手探过空荡荡的双人床,忽然就掉下泪来。
3.
分手那天,我没有哭,没有闹,甚至与他连句面对面的“再见”都没来得及说。绍华从几千公里外的城市发了消息给我,要我照顾好自己,诸事保重。
我一个劲儿地安慰自己说,做何挽留?有的东西注定了失去才美好!
回家之后,我喝了酒,然后将他的东西统统打包,整整五只超大行李厢,将它们立在走廊尽头;我换了新的床单和被罩,将用旧的枕头与他的睡衣一并塞进了黑色塑胶袋里;我去公寓拐角的便利店,买来新鲜的水果、蔬菜、速冻食品将冰箱填满。我将碗池里的刀叉水杯洗干净,清理水槽和地板,又将穿脏了的衣服袜子扔进洗衣机。
我知道,我永远学不会顾影自怜。总是站在风口浪尖挥舞手中的剑,心心念着,如果杀出这万丈汹涌,也许命运会对我更好一些。
末了,我奄奄一息地窝在沙发里啃一根半蔫儿的黄瓜,啃着啃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4.
在与绍华分开的第二年,我遇见了嘉庆。
彼时,初心变质,爱情早已不再是“执子之手”的首要条件。
我们在一家常去的爵士吧遇见,闲聊,打得火热,后来他为我付了烟酒钱。对了,那时候,我还学会了抽水烟。
他载我回家,我懒得拒绝。他将我拦腰抱起,轻放上床,为我盖上羽绒被,脱掉高跟鞋。在相识的第三个月,我们顺应彼此心意退掉了各自的公寓,在伏尔塔瓦河上游租下了一套三居室的住所。
当晚,嘉庆开了一瓶价格极为高昂的摩拉维亚红酒,说是为了庆祝我们即将携手共创新生活。我托起酒杯轻轻碰,觥筹交错之间,决定将过往就此放逐。
嘉庆善于用眼神表达却不爱说话,开心的时候不多,偶尔眉头深锁。周末,我们去逛艺术馆,他会莫名走神,或者站在一副匪夷所思的油画面前托着腮深思良久。
有时候,我们会去城里最大的动物园。他蹲下身给小鹿们喂食,摸它们的脊背与触角,牵动嘴角冲它们笑,温柔无限。
与嘉庆在一起的时光里,我还是会不自觉地想起绍华。比如,一个叫“尤加丽”的姑娘经常留言给他,声色清甜,语气温婉。
我不懂日语,自然不去过问,有所察觉,却也只能够自我敷衍自欺欺人。我伤心,却不是为了嘉庆。因为这让我不由自主想起了绍华来。
我与绍华在一起两年零四个月。最后四个月,他被调职去一座沿海的城市工作。那是一座被焦灼拥抱住的岛屿,狂风烈烈而过,空气中弥漫着海水腥咸的气息。
绍华规律地上班下班休息散步,每天准点报平安,睡前亲口道晚安。偶尔发来有他的照片和视频,偶尔聊聊之后有我的人生。
这样的生活令我期待却也恐惧,我依赖这种波澜不惊的循环,也担心有朝一日它会被打破。想想便也作罢,兴许这便是我余下的人生。
直到我在他的空间里发现那女孩儿的照片,以及西语版的那句他曾写给我的誓言。我苦苦追问,他一再搪塞。
我问他:“你爱她么?”他沉默良久。
我又问:“你还爱我么?”
他闪烁其词:“为什么总要明知故问呢?”
后来,我不再追问,他却习惯了将那句索然无味的“爱你”悬挂在唇角。我不想再听,他却一遍遍不厌其烦地说,以此作为条件围堵我的猜忌与焦虑。
我也是行至末路才想明白,既然注定了失去,还执意要什么答案?
还记得调职期间,绍华回来过一次。正逢雨季,我们关掉屋内的所有电灯,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彩色香薰蜡烛。他坐在餐桌前一支又一支地抽烟,背影有些恍惚。我将煮沸的浓汤关火,将新鲜牡蛎配了柠檬端上桌。
对于此前的种种,我选择隐忍,绍华则按兵不动。而正是因为彼此之间的这份心知肚明,令他愈发难以启齿,只能够一拖再拖。
我装作视而不见,是因为执着于他的回归。我以为只要维持表面的风平浪静,就什么事儿都不会发生,断了线的风筝会完好无损地飞回来。
爱到穷途末路,就只剩下原地挣扎。心里念着,就这样吧,过完一天算一天。
我本以为我是刺猬,不想却变成了骆驼。
后来,我们因为一件小事吵了起来。绍华起身,说要去阳台上抽烟。他转身进屋的时候,裤管和头发都已经被打湿了。合上推拉门的瞬间,我望向窗外漆黑的夜,我清楚地意识到,这段爱情,几经苟延残喘,终于寿终正寝。
绍华曾经跟我开玩笑,他说:“我见过树,却从没见过森林。”那时候的我有多愚蠢,以为他口中的森林就是森林,以为他所描述的未来,统统都是只属于我俩的明天。
在那之后,绍华再没踏上归途。而就是那四个月,我学会了坦然面对分离,面对争吵与没来由的心灰失意。
没错,直至那天,当我不经意间看到嘉庆两年前与某个网友的聊天记录,心里还是被戳了个窟窿。他对那个网友说,他想换一座城市生活,去布拉格,为一个日本女孩。他们在东京街头相识,那女孩儿来布拉格,是为了圆她自己的一个梦。
“我要朝着世界尽头奔跑,因为那里有我深爱的姑娘。”
我关掉对话框,面对空荡荡的夜抿嘴微笑,心里却在瞬间扎入一根绵长细针。我抬头,望向窗外,悲伤的伏尔塔瓦河从脚下蜿蜒而过。
是的,我从来不知道嘉庆的过往。我从来不知道他爱过谁,恨过谁,心底里豢养过几匹野马,眼中的草原如何辽阔。我看不到他背后的世界,如同他看不到我的。我们这样的两个人,藏着各自的揣测,手牵手,往未来走去,冷暖自知。
那晚,嘉庆的手机短信震个不停。他一条条看过,删去,并不回复,脸上却有着焦灼和怔忡神色。深夜,嘉庆从床上轻手轻脚爬起来,略带迟疑地吻了我的侧脸,打开门走出去。
我紧接着起身,站在窗前看他,看他孤独的身形穿插在嶙峋树影里,搂紧衣衫行至小巷尽头。裹着大衣的嘉庆朝向河岸的方向奔跑。他跑过一盏盏沉默的晕黄路灯,跑过一棵棵会开花的樱桃树。在一片深不可测的静寂里,我的耳目渐被打开,经久不衰的窒息感令我臣服,我越来越清晰地听见他的裤脚擦过草叶的声响和喘息。
侧身而过的瞬间,眼泪还是流了下来。
5.
那之后的不久,是我们的恋爱纪念日。
在我手握香槟独自沉默的时候,嘉庆从背后环过我的肩,说,我知道你在犹豫什么,我不曾给你信誓旦旦,也将屈指可数的青春预支给了别人。可是没有人会一生只爱一个人,执子之手共白头,便是我对你的全部承诺。
说完,他上前吻了我。而那个吻,却也彻彻底底划伤了我。
抬头的瞬间,我在反光的玻璃上,竟看到了绍华的脸。
我在记忆的洪荒里奔跑,却还是被你的影子绊倒……
6.
其实我从来没跟嘉庆提起过,在错过“他”再遇到他之间的那青黄不接的小半年中,我很是彻底地沉沦了一阵子。潦潦草草地爱过几个人,不明所以地醉过几次酒。
我怀疑起自己之前的种种行径,怀疑那些坚强与独立是大错特错。我甚至变身成了一只名副其实的矫情咖,第十三种人格分裂、病变。我觉得整个世界因为我的失恋就要土崩瓦解了,我呼朋唤友喝大酒,马不停蹄赶夜场,兢兢业业地像是在奔赴理想。
只因为灯红酒绿令我心生迷乱,只因醉生梦死能够模糊绍华在我眼中的轮廓。
我也曾向命运索要答案。我问它,能不能用抽黑半只肺和喝坏一只肝为代价,换得忘却常年盘踞在绍华下巴上的那片青胡茬?
命运没给我回应,可我明白,那沉默,便是坚决如铁的拒绝。
7.
其实恋人和凶手很像,都拥有自己的行事方式,都拥有一套心神合一的惯用手法,却也都喜欢在爱人的胸口插刀,事后再重返现场。
就在我的苦痛即将愈合,新生含苞待放的时候,绍华重新出现在了我的生命里。
他约我去曾经常去的那家酒馆儿碰头,我望了嘉庆的侧影,犹豫片刻,回复了“好”。
那天,绍华早到一些,推门而入的瞬间,我看见他就坐在落地窗边,和从前一模一样,我就快要掉下泪来。他站起身,吻了我的额头,寓意模糊,神色寥落。好像那些伤痛从未发生,好像早上我还站在门边与他亲吻说再见。
此时,他戒了酒,我戒了烟。他与我近在咫尺,却像是身处宇宙的另一边。而我们之间的一切过往,早已被凄风苦雨所替代。我看着他的脸,还是会难过。可真正感到难过的,只是自己曾今的付出。
绍华说他没有求婚,没有结婚,分分合合好几回,终于心生懈怠。他说自己原以为这辈子最可怕的事情便是:萍水相逢的两个人,相识相知、互相牵绊、彼此捆绑,然后紧紧拥抱着往明暗未知的生活中纵身一跃。怕就怕命运叵测,深不见底。
可是后来,经过三番五次的背叛与离开,他发觉从新鲜的关系中根本得不到任何自以为舒适的安全感,便决定重回我的身边落叶归根。
我将手指从绍华的掌中抽出来,本想要去抚平他眼角的皱纹,可想来想去,终究还是忍了下来。他苦笑着自嘲,说:“我还真是个爱情中的无耻之徒。”
我没看他的眼睛也没接话,只是跟着耸肩,干干笑了两声。心里却想着,不过是爱情未满,这又是何苦?!
绍华要了气泡水,为我点了苦艾酒,再三请求酒保将音乐调成了“Acoustic Cafe”。我们聊起风生水起的新生活,聊起我曾做过兼职的那家博物馆,聊起彼此熟悉的一花一木,却再也聊不出当年十指相扣的温暖来。
后来,我无意跟绍华讲起嘉庆,讲起他喂过的小鹿以及钟爱的盆栽,我看见绍华嘴角的失落与眼中的黯然。我没能迫使自己流露出任何悲伤,却也没能从他的眼神中得到任何快感。我更像是在向一个陌生的男人讲述事不关己的生活琐事。这种麻木令人感到恐惧,我就快要弄丢自己。
可与此同时,我打心底里明白,这种麻木,被人们唤作“释然”。
8.
我曾坚信不疑,自己将今生今世所有的情怀与真性情倾心献给了绍华。可当我脚踩红鞋,与另一个截然不同的男人携手走入众目睽睽之下的殿堂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对于未来的种种,我自始至终都有所保留。
我与嘉庆的婚礼定在秋末,寄了请帖,可绍华没来。我不知道他此时身处何方,是不是也搭上了一个怀揣伤心纪念物的姑娘,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在索然无味的平凡生活中闯出了一条兴致盎然的新出路,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因此而将我忘怀......
即便如此,又能怎样呢?干了你的酒,挽起他的手。明知岁月无可留,爱过再也不回头。
我会继续坚强地爱与活,也会继续将你放心中。相遇并非全都是劫难,也有过快乐,也有过恩宠。
9.
年轻,怕什么受伤害?该爱就爱,该恨就恨。心碎的时候不过咬咬牙,跟自己说,芸芸众生都是这么过来的。千疮百孔的才算江湖,矫情到死的才叫青春!
我们也曾拥有,不过是擦肩而过。
来源投稿:米娅小姐啦
作者简介:米娅,梦生工作室签约作家。已出版《枕边的波西米亚》、《世界那么大,还是遇见你》。
http://www.changweibo.com/ueditor/php/upload/20150908/14416943947012.jpg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