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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三岁,学会读书

(2014-07-25 09:27:37)

在二十三岁,学会读书。

2012-09-28 08:42:39
     辞职后,便更爱读书。

     以前读书,总是有一定的功利性,为了考试,或者为了学习写作技巧。但这时候读书,反倒更加轻松起来。《蒂凡尼的早餐》、《白鹿原》、《假装的艺术》、《无条件的爱》……从小说到社科,从社科到灵修,甚至重读了《哈利波特》和《一千零一夜》,还看了一本摄影集。三个月的时间,把书架上大半未看的书统统看完了。

      友邻Meiya说:“读书的时间和上网的时间是成反比的”。是啊,有网络的现代人是越来越不爱看书了。越来越多的出版商开始不愿意出版一些纯文学的散文和小说,在市场上为了迎合各色人群的垃圾文学也开始逐渐涌现。最离谱的例子就是香港一年一度的书展,竟然将名模写真放在主打地位并不断以此为噱头大肆宣传,着实让我对于香港书商的品味和文化追求大为怀疑。

       实际上,要全盘把责任推给出版人似乎也不够公平。年轻人爱上网不爱读书,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江苏卫视有档叫【一站到底】的奇葩节目,也不知道是编导刻意安排,还是上节目的年轻人都那么蠢。一些几乎人尽皆知的常识,却一而再再而三问倒节目的参赛者。有一期,主持人问:“鲁迅的小说《故乡》中,‘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的儿时玩伴叫什么”,参赛者犹豫了一下,用试探性的语气回答:“张,张杰?”

       爱上网也不是什么错事。只是,爱上网和爱读书不应该像现在这么对立。如果没有书,人类便失去了思考的平台和能力。古希腊时期的明君,亡国时即便带不走金银珠宝,也要尽可能搬空图书馆,因为他们知道金银珠宝会有再回来的一天,但前人的智慧丢了就是丢了,没有书籍作为载体,后人可能永远也找不回来。把“经济能力”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成功”唯一准则的时代,读书是为了赚更多钱,人们把文化变得功利又庸俗不堪。

       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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