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林教头风雪山神庙》赏析
(2019-06-15 05: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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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教头风雪山神庙》赏析
会昌县第三中学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一课,是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5的第一课。选《水浒》必选前七十回,前七十回中,要选择最好的一篇来作为教材学习,那只能是第十回《林教头风雪山神庙,陆虞候火烧草料场》了。本课,就是《水浒》第十回的节选。
本篇小说,可以说代表了《水浒》小说的最高艺术成就。下面分别进行论述。
首先,是开篇的插叙恰到好处。插叙部分文字不多,抄录如下:
当初在东京时,多得林冲看顾。这李小二先前在东京时,后来不合偷了店主人家财,被捉住了,要送官司问罪。又得林冲主张陪话,救了他免送官司。又与他陪了些钱财,方得脱免。京中安不得身,又亏林冲赍发他盘缠,于路投奔人。不想今日却在这里撞见。
这六句话干净利落,只言片语间把林冲和李小二的关系交代得明明白白。这段话,至少说明一下三个点:一、林冲有恩与李小二,为后文李小二告知林冲,陆虞候已经到达沧州做了很好的伏笔。二、林冲具有侠义精神,他平时能够对陌生人扶危济困,是个善良的人;这与后文林冲怒杀陆虞候三人形成鲜明反差,从而更加凸显小说官逼民反的宗旨。三、林冲与李小二的关系密切程度,与林冲和陆虞候关系的密切程度相比,明显后者关系更密切。后文也提到,林冲与陆虞候是自幼相交,是发小的关系。但是,发小关系的陆虞候出卖并谋害林冲,而相识不过数年的李小二却处处为林冲着想,这就形成一个强烈的对比。它既比出了陆虞候的卑鄙,也比出了李小二这个有前科在案的小人物的崇高。
其次,小说的语言和动作描写写得非常精细,凸显了人物的微妙心理。本篇的语言描写非常多,这里仅举两处例子进行分析。
开篇第一自然段,有两处林冲与李小二的对白。从林冲的对话中,我们完全可以揣摩出他当时的心理。对话文字不多,呈现如下:
林冲指着脸上道:“我因恶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场官司,刺配到这里。如今叫我管天王堂,未知久后如何。不想今日到此遇见。”
林冲道:“我是罪囚,恐怕玷辱你夫妻两个。”
林冲说,我因为触怒、得罪了高太尉,所以受了一场官司。他回答的是,林冲他自己得罪了高太尉。但是,我们都知道,是高太尉为了满足他儿子高衙内的私欲,才生事陷害林冲的。也就是说,并不是林冲得罪高太尉的,他也不敢得罪高太尉。但是,在这里,他却说,是他自己得罪了高太尉才发配到沧州的。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在当时的林冲心里,他已经接受了受官司发配沧州这一事实了。他心里面已经没有申述或者反抗的念头了。他完全接受了自己是个罪犯一事实。这从第二句回答中的“我是罪囚”中更能体现出来。所以,我们从这个对话中,看出了林冲性格中是有随遇而安和委曲求全这一面的。除了看出林冲随遇而安的一面,我们还可以看出,林冲是一个肯处处为别人着想的一个人。怎么说呢?从“恐怕玷辱你夫妻两个”中可以看出。林冲现在处境已经非常艰难了,妻子险先受辱、朋友反目、无辜蒙冤、一路受尽屈辱,换作谁都不好受。但是,就是在这样的处境中,他还是先为李小二着想,怕他自己的罪囚的身份有损李小二的面子。这样的一个好人、善人,最终走上了杀人复仇的道路,能不让人深思吗?
文中还有一处对话也非常精彩:
又一个道:“小人直爬入墙里去,四下草堆上点了十来个火把,待走那里去?”那一个道:“这早晚烧个八分过了。”又听一个道:“便逃得性命时,烧了大军草料场,也得个死罪。”又一个道:“我们回城里去罢。”一个道:“再看一看,拾得他一两块骨头回京府里见太尉和衙内时,也道我们也能会干事。”
从这几个对话中,我们首先感受到的应该是“高兴”一词。管营、陆虞候和富安此时非常高兴,甚至高兴到得意忘形了,高兴到连隔墙有耳都忘了。接下来,我们感受到的,应该是“痛恨”。痛恨管营、陆虞候和富安的奸诈、卑劣和狠毒。建立在别人生命消亡上的高兴,注定没办法传递给人积极的情感。在痛恨管营、陆虞候和富安的同时,我们也痛恨这一切的主使者——高太尉高俅和他的养子高衙内。没有他们的策划与安排,林冲就不会走到这一步了。最后,我们感受到的词儿,应该是“可怜”了。这里的可怜,可不是在可怜林冲的困苦境地了,而是在可怜管营、陆虞候和富安的生命将在这样的风雪天里,被林冲的复仇怒火,瞬间烤炙消亡。
至于动作描写,最能显示作者人物形象塑造功夫的,莫若在于林冲沽酒前后,不厌其烦的对炭火和草场门的处理了。
沽酒前:……将火炭盖了,取毡笠子戴上,拿了钥匙,出来把草厅门拽上。出到大门首,把两扇草场门反拽上锁了。带了钥匙,信步投东……
沽酒后:……放下花枪、葫芦在雪里,恐怕火盆内有火炭延烧起来。搬开破壁子,探半身入去摸时,火盆内火种,都被雪水浸灭了。林冲把手床上摸时,只拽的一条絮被……把被卷了,花枪挑着酒葫芦,依旧把门拽上锁了,望那庙里来……
在沽酒前,对于这样一个摇摇欲倒的破草厅,林冲是呵护备至。他生怕火盆里的火种会把草料场烧着了,因而将火炭盖了;他生怕自己出去后有旁人进草料场捣乱,因而把草厅门锁了,也把草场门锁了。我们看他出门的这些举动,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样的人将会在这晚大开杀戒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沽酒前的林冲,是那样的爱护草料场,他压根就没有想到要破坏这里的一切,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
而在沽酒回来之后,当林冲看见草厅已经被积雪压塌了之后,他首先想到的,并不是自己的棉被有没有完全浸湿,而是火盆有没有完全熄灭。他怕火炭延烧起来。他是那样的关怀着这个破草厅!鲍鹏山教授说,林冲在这里表现处了非常强的责任心。确实是这样,林冲是非常有责任心的一个人。但是,在我看来,在这里表现的与其说是他的责任心,不如说他是在呵护自己仅有的希望——认真完成工作后,刑满释放重回东京的希望。其实,这希望林冲的岳父在第八回里送林冲发配沧州时,已经说过了,原文是“今日权且去沧州躲灾避难。早晚天可怜见,放你回来时,依旧夫妻完聚”。因此,也可以说,林冲他呵护的不仅仅是这么一间破草厅,他全力呵护的还是他此生重归东京的希望。也正因为如此,虽然此时处境非常艰难,但他对未来仍心存幻想,所以仍然不想来一个彻底的大反抗。
再次,文中两次“偷听”描绘尤其传神。
我们先来看第一次“偷听”。第一次偷听,是李小二夫妇偷听陆虞候、富安、管营和差拨等人的密谋,文字如下:
李小二应了,自来门首叫老婆道:“大姐,这两个人来的不尴尬。”老婆道:“怎么的不尴尬?”小二道:“这两个人语言声音是东京人。初时又不认得管营。向后我将按酒入去,只听得差拨口里讷出一句高太尉三个字来。这人莫不与林教头身上有些干碍?我自在门前理会。你且去阁子背后,听说什么。”……老婆道:“说的是。”便入去听了一个时辰,出来说道:“他那三四个交头接耳说话,正不听得说什么。只见那一个军官模样的人,去伴当怀里,取出一帕子物事,逃与管营和差拨。帕子里面的莫不是金银。只听差拨口里说道:‘都在我身上,好歹要结果了他性命。’”
对于这次的偷听,作者采取的策略是略写。并且听来的话,还是通过李小二夫妇之口转述过来的。因为陆虞候他们所要做的事情是见不得光的,所以他们采取交头接耳的方式进行密谈。因此李小二夫妇也只是听得只言片语,听得不是非常真切。概括下来,大概有一下五点:一、先前来的两人是东京人;二、来人不认得管营和差拨;三、听得“高太尉”三字;四、看到疑似钱财交易;五、听得差拨一句“都在我身上,好歹要结果了他性命”的话语。听得的信息虽然很少,但因为李小二知晓林冲获罪的经过,因此也自可猜出七八分来。这就为后文李小二告知林冲,东京有尴尬人来沧州做了很好的铺垫。
而第二次偷听,则是林冲在山神庙里偷听到陆虞候、富安和差拨谋害自己的计谋。原文如下:
数内一个道:“这条计好么?”一个应道:“端的亏管营、差拨两位用心。回到京师,禀过太尉,都保你二位做大官。这番张教头没的推故。”那人道:“林冲今番直吃我们对付了。高衙内这病必然好了。”又一个道:“张教头那厮,三回五次托人情去说:‘你的女婿殁了。’张教头越不肯应承。因此衙内病患看看重了。太尉特使俺两个央浼二位干这件事。不想而今完备了。”又一个道:“小人直爬入墙里去,四下草堆上点了十来个火把,待走那里去?”那一个道:“这早晚烧个八分过了。”又听一个道:“便逃得性命时,烧了大军草料场,也得个死罪。”又一个道:“我们回城里去罢。”一个道:“再看一看,拾得他一两块骨头回京府里见太尉和衙内时,也道我们也能会干事。”
粗看起来,好像这处写得很粗糙,只看到“一个道”、“一个应道”、“又一个道”、“又一个道”。但是,若细想一下作者在此处的视角处理,就会明白,这段对白,其实是写得非常高明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当时,林冲是在山神庙里面,而其他三人则在庙外面。林冲是看不到其他三人的,只能听到他们谈话的声音。那么,若以林冲的角度来描述其他三人的谈话内容,那只能是采取“一个道”、“一个应道”、“又一个道”、“又一个道”这样的方式处理,别无他法。而且本次的偷听事件处理,与第一次李小二夫妇的偷听又有不同:李小二偷听是略写,他们只听得只言片语;林冲偷听,则是把陆虞候三人的奸计听得完完全全、明明白白。同时,第一次偷听,采取的是转述的方式呈现;第二次偷听,采取的是直接倾听的方式呈现,这,又是另一个不同点。
总之,作者在处理两次偷听事件的方法技巧上,是花了很多心思在里面的。与此相类似的,对两次打虎的处理,对两次偷情的处理,对两次劫法场的处理,在这些极难写的出彩的地方,作者都能处理得毫不雷同,且各具特色,作者真的不愧是天下第一才子啊!
此外、本文中对风雪的描写也别开生面。
小说中对风雪的直接描写着墨不多,作者可谓是惜墨如金。概括起来,应该只有三处,列举如下:
正是严冬天气,彤云密布,朔风渐起,却早纷纷扬扬卷下一天大雪来。
那雪正下得紧。
看那雪,到晚越下得紧了。
对这三处风雪描写,鲍鹏山教授评价非常高。他说,这里的对风雪的描写,“彤云密布,朔风渐起”,是小说里最有诗意的地方了。鲁迅先生也在曾在《花边文学·大雪纷飞》中说:“《水浒传》里的一句‘那雪正下得紧’,就是接近现代的大众语的说法,比‘大雪纷飞’多两个字,但那‘神韵’却好得远了。”这些,是对其中独句的评价。其实,这三处直接描写风雪的句子,若连贯起来理解,会有更深刻的认识。怎么说呢?先是纷纷扬扬下起漫天飞雪,后是正下得紧,最后是越下得紧。这说明,随着时间的推移,风雪也是越来越大了。作者这样写是有其深意的。概括起来,应该有以下四点:一、为林冲复仇杀敌营造一个苍茫、雄浑的气氛;二、为林冲沽酒回来后草厅被积雪压倒做铺垫,也为下文林冲到山神庙“安身”做铺垫,也就是说它具有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作用;三、这么大的风雪,已经倒塌的草厅里的火炭应该早浸灭了,更何况林冲已经仔细检查两遍了(沽酒前后各一次),这说明随后的大火绝对不是因为林冲的疏忽造成的,也就是说它对情节有补充说明的作用;四、随着时间的推移,风雪是越来越大,林冲心中的复仇怒火也越来越旺,也就是说它还有烘托人物形象的作用。
《水浒》里对景物描写虽着墨不多,但每次都能恰到好处,由此可见一斑,实在难能可贵。
最后,在林冲复仇杀敌这一情节中,作者在对复仇的顺序上,和在杀敌器具的使用上都是做了一番精细的考量的。
林冲举手,肐察的一枪,先搠倒差拨。陆虞候叫声饶命,吓的慌了手脚,走不动。那富安走不到十来步,被林冲赶上,后心只一枪,又搠倒了。翻身回来,陆虞候却才行的三四步。林冲喝声道:“好贼!你待那里去?”批胸只一提,丢翻在雪地上,把枪搠在地里,用脚踏住胸脯,身边取出那口刀来,便去陆谦脸上阁着,喝道:“泼贼!我自来又和你无什么冤仇,你如何这等害我!正是:‘杀人可恕,情理难容。’”陆虞候告道:“不干小人事,太尉差遣,不敢不来。”林冲骂道:“奸贼,我与你自幼相交,今日倒来害我,怎不干你事!且吃我一刀。”把陆谦上身衣服扯开,把尖刀向心窝里只一剜,七窍迸出血来。将心肝提在手里。回头看时,差拨正爬将起来要走。林冲按住喝道:“你这厮原来也恁的歹,且吃我一刀。”又早把头割下来,挑在枪上。回来把富安、陆谦头都割下来。
从上面的引文中,我们知道,林冲先杀富安,后杀陆虞候,最后杀差拨的。林冲先杀富安,是因为富安逃得最快。林冲此时早就打算把这三人都结果的,所以一个都不能放走,因此必须先杀了距离自己最远的那一个。同样是受了林冲一搠,富安一搠即死,而差拨却没有,应该是林冲对富安的恨比对差拨的恨更深的缘故。若说是力量把握不到位是不可能的,因为林冲在《水浒》一百单八将里头,武功应该是第一流的。所以只能从心理上找解释。那么,林冲为什么又不直接杀了陆虞候呢?还要跟他一番理论之后再杀呢?这是因为,在林冲心里,在这三人中,他最看痛恨的就是陆虞候。前面已经说过,林冲和陆虞候是发小,关系应该在之前是非常“铁”的。但是,就是这个最“铁”的朋友,却在困苦关头,对自己落进下石,与自己的仇敌狼狈为奸,还一心要置自己于死地。所以林冲最痛恨的就是陆虞候了。为了发泄自己藏在心头已久的愤恨,林冲必须先对陆虞候痛骂一番,再结果他性命。而且在结果陆虞候性命时,林冲的手法也是有别与对待富安和差拨的手法。林冲先把陆虞候丢翻在地,用脚踏住他的胸脯,把刀搁在他脸上,随后扯开他的衣服,剜出他的心肝——林冲真的想看看,这样的人的心肝到底是红的还是黑的,可见他对陆虞候有多痛恨了。——最后割下他的头颅摆在山神面前供桌上,来祭奠庇护了自己的山神。在这里,作者对林冲此时此地的心理拿捏到分毫不差,真得不得不让人惊叹不已。
至于杀敌器具的使用。相信金圣叹先生在评点《水浒》中说得已经很到位了,现直引如下,权当做结束语吧:
林冲大怒,离了李小二家,先去街上买把解腕尖刀,带在身上,(刀在此处带起,看官记着。遥遥然,直于此处暗藏一刀,到后草料场买酒来往之中,只勒叙花枪葫芦,更不以一字及刀也。直至杀陆谦时,忽然掣出刀来。真鬼神于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