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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举报明星“偷税漏税”,没有真相何谈是非

(2018-06-04 21:18:32)

(公共讨论应该遵循一事一议的原则,就对错论对错,就是非论是非,而不是肆意演绎,将专业问题道德化,甚至揉进捕风捉影的私生活。)

 

崔永元曝光影星签署阴阳合同涉嫌偷税漏税一事,这几天成了热门话题。

 

吃瓜群众看得热闹但因为涉及严肃的偷税漏税议题此事绝不是简单的娱乐八卦

 

事情发展到现在相关各方已纷纷出来表态——

 

昨天无锡地税已对涉事影星是否偷税漏税介入调查;国家税务总局也发通报称,总局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同时涉事影星所属工作室也回应称:工作室及演员范冰冰女士从未通过“阴阳合同”的方式进行签约,会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核查。

 

而崔永元随后在接受“火星实验室”采访时称,“46000万片酬合同”涉事明星并非范冰冰,涉案金额也远超目前曝光金额的十倍以上,还向范冰冰、徐帆、刘震云女儿刘雨霖致歉。

 

事情的进展可以说与当初崔永元的爆料产生了不少变化甚至有截然相反之处真相到底如何,吃瓜群众现在是越来越难以判断了,也只有等待税务部门公布权威调查结果。

 

现在可以断定的是不管当地税务部门最后的调查结果是什么涉事相关人员有没有偷税漏税至少,通过崔永元这么一举报,明星“阴阳合同”、天价薪酬问题确实是引发了广泛关注,崔永元的网络爆料,为外界聚焦这一现象提供了契机。

 

但因为与此次风波相关的两个人物崔永元与范某某从来都是舆论场上的话题人物,所以,当此事进入舆论中心时,一方面是“阴阳合同”这等严肃议题被激活,另一方面,不少人同时将矛头指向了相关人等的私生活,并且走向了“仇富”这个极端。

 

明星偷税漏税是违法行为如果相关人等被最终的调查结果印证确实有偷税漏税行为就该被依法处理,该补缴的税就该补缴。

 

但明星收入高本就是事实,如果其所拥有的财富是合法所得,个人私产就神圣不可侵犯。正当劳动所得,是自己劳动价值的体现,它无法与偷税漏税混为一谈,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

 

所以在这起事件中,核心议题是相关人等有没有偷税漏税行为,而不是他们的合法财产应该被仇视。

 

舆论若将靶子转向仇富,就是偏离了焦点,超脱了公共讨论的边界。这种社会情绪的危害性,也显而易见。

 

部分舆论之所以转向仇富不能不说与崔永元的爆料方式有关

 

“公报私仇”也好,急公好义也好,举报“偷税漏税”,崔永元是在履行公民义务。但在爆料过程中,其并不妥当的爆料方式,可能给相关人等带来不必要的误伤;而他在微博上不断提及合同上的几个数字,或许也在某种程度上激化了网友的仇富情绪。

 

譬如崔永元在爆料的合同上,将涉事影星的名字直接露出而事后又称是自己的失误没有将该影星的名字P掉。

 

不管是有意无意,这很不妥当,直接导致的结果是,网友几乎将所有矛头对准该影星,而最终的调查结果到底如何,尚未可知。

 

在税务部门的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崔永元所爆料相关人等有没有偷税漏税行为,都还只是各方的自说自话,不能认定为真相。而现在的舆论,却走向仇富与明星私生活,这已经跑偏。

 

不是说在调查结果出炉之前网民就该闭嘴——非但不该如此,毋宁说网民的介入是推动调查进展的利器,而是说,公共讨论应该遵循一事一议的原则,就对错论对错,就是非论是非,而不是随便联想演绎,将专业议题道德化,走向极端。

 

我当然不是指责网民公共讨论的素养不够,而是期望,当权威调查结果出来之前,网民也该秉持理性,不乱扣帽子,乱挥棒子。没有真相,就无法判定是非,不妨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让子弹飞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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