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为禁止放牧,在禁牧区内投放毒饵,部分网友认为,这种做法过于“粗暴”。涞水县林业局禁牧办相关负责人解释,投毒的目的是为防止鼠、兔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并非针对牧民。专家认为,投毒可能会危害到其他野生动物,影响地区生态平衡。
虽然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通知》,相关部门可以在草原禁牧区投放防治鼠虫害的农药,但根据《草原法》第五十四条,也要“禁止在草原上使用剧毒、高残留以及可能导致二次中毒的农药”。现在,对于在禁牧区投放的“毒饵”毒性如何,涞水县林业局语焉不详,仅仅回应“投放毒饵是为防止鼠、兔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恐怕难以廓清公众质疑。
禁牧区需要格外保护是事实,投放防治鼠虫害的农药也符合法律规定,但在禁牧区投放毒饵之所以无法让公众释怀,主要还是因为这种保护牧区的方法过于简单粗暴:“投毒”行为本身自带的社会惊悚效应,极易引起牧民恐慌。另外,保护牧区的方法有很多,可以选择的有生物、物理、化学等方法,何以非得选择投毒式化学护林法?是否可以尝试其他更温和的方式?
实际上,关于禁牧区无公害灭鼠,早就有相关研究及实践。比如有论文指出,保护禁牧区,可以根据立地条件选择树种,营造混交林;除草抚育,减少食源;以及投放无公害灭鼠剂等。相较于“投毒护林”,这些生态灭鼠虫方法,更安全有效,不会产生什么危害。
禁牧区内投放毒饵,风险不可控性太高。若由此造成局部生态系统破坏或重大财产、人身损害,不啻禁牧区保护的“次生灾害”。而这种堵而不疏的公共治理思维,实质上也是一种懒政。
承章 (媒体人)
刊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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