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
(2013-09-18 08:44:29)
9月16日,国务院发表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称,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存在总量不足、标准不高、运行管理粗放等问题,明确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的六项重点任务,要求保持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并计划引进社会资本破解城市基础设施资金难问题。(综合《新京报》《21世纪经济报道》)
城市,是人类生活重要的公共空间。但在中国城市化率突破50%的同时,也出现了“硬伤不断,病象连片”的现象:城市内涝、拉链马路、窨井伤人、交通拥堵、垃圾围城……,
此次《意见》提及的市政建设六项重要任务,无一例外,都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目标也不可谓不高,比如,《意见》提出,到2015年,重要防洪城市要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但有调查显示,88%的样本城市中雨过后会内涝;中小城市有排水规划的不足60%。显然,用十年时间解决内涝并非易事。由此及彼,其他五项任务同样不会轻松。而这更意味着,市政改造,需要大量投资。
这也正点中了《意见》的痛处:资金缺口大,预算阙如。而财政杯水车薪,这就有了另一种逻辑的可能:市场。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建设,“用投融资规划妥善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这样的思路,当然可行。一者,让市场发挥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这本就是市场经济的要义;二者,公用事业,存在自然垄断是事实,但这也仅是部分垄断,除却线路、管道部分,具体服务与经营都可以推向市场,这是国际通行的“外包”模式。
就比如交通治理拥堵,虽然,政府将出租车服务“外包”给了民间的出租车公司,但却是以“特许经营”的方式,本质来说,并没有将出租车服务向市场放开。打车难、交通拥堵,自然难以改观。也就是说,之于市政建设,政府若真有意于市场操作,就一定要敢于放权,而非欲掩还羞的半拉子改革。
引入民间资本,将公用事业推向市场,关涉到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准确拿捏、投融资体制的谨慎摸索。市场化改革的目标,无非就是“小政府、大社会”。这一过程中,既要防止政府权力过大,也要避免政府责任缺席。平衡好两者关系,六项任务才能更好地完满落地。
链接:http://finance.qq.com/a/20130917/000839.htm
刊《兰州日报》http://rb.lzbs.com.cn/html/2013-09/18/content_4833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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