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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成都商报(2013年11月07日)报道:10月6日下午2时许,四川泸州市纳溪区龙车镇中心小学院内发生一起因墙体垮塌事故。当时,校园侧面的一处工地正在进行拆楼施工,由于被拆楼房高于学校围墙,部分墙体在垮落过程中掉入校园内,此时学校还未上课,多名在这里打扫卫生的小学生猝不及防,不幸被砸中。目前,事故已造成3人死亡6人受伤,受伤学生均已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据学校学生介绍,伤亡学生多为该校二年级学生,年龄在7至9岁之间。
这起因建筑物拆除施工引发的伤亡事故发生后,学校老师及医院迅速展开救援;医院对受伤学生采取了24小时专人专护;组织心理专家对受伤学生和家长进行了心理疏导;泸州市区两级政府正全力组织救治和善后工作,事故原因正也在进一步调查中。虽然各方面的事故善后工作迅速而有效,但这起墙体垮塌致9名小学生伤亡的较大事故,却也砸除了不少疑问和问题。
第一,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城镇建筑物拆除相应施工资质?根据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还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施工单位的资质登记证明、拟拆除建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施工组织方案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等资料报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果该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无论是人工拆除还是爆破拆除,都会对墙体倒塌的方向进行相应计算和安全评估,不应该出现墙体逆向砸落于校园这样的低级错误。
第二,施工单位拆除方案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并报备?上报备案的施工组织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中,有关施工区域及周边情况、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的安全措施、安全监督方式及责任人等都是重要内容。首先,即便是承包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也报备了该工程的施工安全方案,那么施工中导致墙体倒向学校一侧,起码说明该施工单位根本没有落实预先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其次,该拆除工程与中心小学仅一墙之隔,应是安监部门的重点监控对象,理应对拆除施工过程进行全程安全监督,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并指导修正施工方案,发生如此学生伤亡事故,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是否存在监督失职行为?
第三,施工现场为何没有按规定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还要求,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该工程靠近小学校园,拟拆除的建筑物高于学校围墙,无论工程建设方还是拆除施工方,都应该预见可能会有残垣断壁掉入校园,给在校小学生带来危险,为何没有在校区内靠近工地一侧的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戒线和警示标志?如果在校区采取了这样的安全警戒措施,学生就不会跑到警戒区内整理卫生,也就不会造成如此悲剧。
第四,学校应该预见工程存在危险为何没有任何防范措施?根据有关规定和一般做法,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该告知学校此工程的拆除时间,施工中可能会给学生带来危险的区域及安全防护措施。墙体倒塌亡人事故是发生在下午2点左右,说明施工单位的拆除工作早在上午就已经进行,即便学校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校长及老师只要少有责任心,也能观察到拆除工地,预见可能给学生带来的危险,为何就没有主动采取防范措施?如果学校能够跟学生交代不要到这个区域去活动,学生也就不会在上课前去整理卫生,事故也完全可以避免。
虽然这起事故葬送了3个孩子的性命,让6个孩子受伤并受到惊吓令人心痛,但更让人心痛的是各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思想麻木和管理失责,但愿四川泸州这堵塌落的墙体能够把相关部门及施工单位砸的更清醒一些。文/天田新异
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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