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按学段岗位晋升竞聘办法》的通知
(2017-05-12 09:48:57)
标签:
教育 |
分类: 通知文件 |
海门市教育局文件
海教人〔2017〕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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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按学段岗位晋升竞聘办法》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海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学段岗位晋升竞聘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做好相关人员岗位晋升申报工作。
主题词:事业单位
抄送:市人社局。
海门市教育局
海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按学段
岗位晋升竞聘办法
根据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市教育局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等4个学段岗位集中调控、集中管理方案的批复》(海人社事复〔2016〕12号)的意见,海门市教育系统于2016年10月起实施岗位集中调控、集中管理,实现了单位人向系统人的转变。依据《南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通人社(R)事〔2010〕6号)、《南通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指导意见(试行)》(通人社事〔2011〕1号)和《海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处理意见》(海人社发〔2015〕1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我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按学段岗位晋升竞聘办法。
一、岗位任职条件
(一)事业单位各类、各等级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其基本任职条件为: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1.职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五级、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2)六级、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七级、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八级及以上职员须组织部任命)
(3)九级职员岗位,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九级职员须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任命)
(4)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可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各等级教师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1)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须受聘四级岗位4年以上;
(2)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5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5年以上;
(3)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3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3年以上;
(4)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3.教师正高级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
4.申报高级、中级内部不同等级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以下任意一项荣誉:
任期内的海门市骨干教师以上荣誉;在现岗位任职期间获海门市人民政府嘉奖及海门市委、市政府在教师节表彰的各类个人荣誉;工作以来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以及组织人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表彰的个人荣誉(不含教学、科研、体艺卫、科技类竞赛奖励)。
5.专技辅系列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和申报高级、中级内部不同层次岗位须取得的荣誉要求同教师岗位。
6.从2018年起,中小学教师未取得本科学历的不得晋升高一级岗位。
7.受聘七级、六级岗位满3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晋升上一级岗位:
(1)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
(2)省特级教师、省劳模、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以上培养对象;
(3)全国性综合表彰。
(四)工勤技能岗位的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3.新参加工作的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二、具体流程
1.海门中专岗位晋升竞聘单列进行,由本单位按市局办法组织竞聘并报局备案。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单位按本办法执行。
2.专技岗位申报人按要求整理好晋升申报材料(见附件4),填好《海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学段岗位晋升竞岗申报表》(见附件2)。
3.各学段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技师均无空岗,暂按“退二进一”的办法竞聘上岗。申报人按要求整理好晋升申报材料(见附件5),填好《海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按学段岗位晋升竞岗申报表》(见附件3)。
4.每个单位认真核对申报人填写信息与原材料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由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送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审核。
5.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段每个教育集团(共同体)派两人,高中每校派一人,负责材料收取和信息核对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然后由教育局聘请专家组成岗位晋升竞聘考核小组,在市纪委的监督下对各学段申报材料进行考核,分城区和乡村两组进行。考核结果由市纪委签字确认后送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海门市教育局网站(www.jshmjy.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通知各单位填表报教育局审核、人社局审批。
本办法自2016年12月3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原2013年1月8日海门市教育局《海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指导意见》(海教人〔2013〕2号)及《海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竞聘上岗考核评分参考标准》(海教人〔2013〕3号)。
附:1.海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按学段岗位晋升竞聘考核评
分参考标准
岗申报表
3.海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按学段岗位晋升竞
岗申报表
4.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一级岗位材料目录
5.工勤技能人员申报高一级岗位材料目录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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