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法律的人不讲道德了94@365
(2022-04-04 20: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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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时评法律道德 |
研究法律的人不讲道德了
冯建海
今天看到这样一篇文章:《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绝交信”牵出副会长之争?2022年04月03日
09:12
这文章大致是说:刘教授处处照顾汪学生,汪学生也成了教授,当下有一个法律方面的副会长名额,当刘教授知道已经是秘书长的汪学生教授要参评副会长,非常生气,认为汪学生教授不该争这个名额,遥想“给他这碗饭吃的人是我”,“感到深深受到了伤害”,所以,“正式宣告:从今往后,我与汪学生教授绝交”。
我也看了网评,有说“有辱斯文”的,有说“忘恩负义”的,有说“争名夺利”的,等等。
我发表一下我的看法。
我认为是“忘恩负义”。
人们通常的行为规则是什么?是天性道理,是传统道理,是传统德性,是道德,是公德,是公理,比如:互相帮助,行侠仗义,尊老爱幼,大公无私,不偷不抢,诚实守信,热爱祖国,这些都是流淌在人的血液里的善良,可以说没有国界,这些公德公理不需要证明,拿来就可以用,不是定理定律,需要证明。
而法律呢?是学问,不一定人人都懂,为此,还产生了法律专业的师傅,即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就是法律专业的师傅的师傅。
我感觉,这些师傅的师傅只顾研究法律了,把公德都忘了。
你汪学生教授,就算你能力再大,可也不能好事都是你一个人的呀,从刘教授说的看,刘教授对你帮助真不小,算是公德里面的“帮助”,我认为汪学生教授应该有感恩之心,应该想到公德里面的“尊老”,应该想到公德里面的“互相帮助”,况且,你有明确职务了,你还年轻,刘教授年龄比你大,任职还有年龄限制,再不当官就没有时间了,不说论资排辈,也得有个先来后到吧。
从资历看,刘教授是符合参选副会长职位条件的,是可以排在汪学生教授前面的。
这也有点有辱斯文,比如说“官瘾”,刘教授肯定想得到,看来是真逼得刘教授没法了,如果再当不上副会长,那真得是没有机会了,年龄超了,章程里有年龄规定。
好多案件,别先说法律了,通过道德天平就能评判出来。
违法的人改造好了,能抬起头来,违反公德的人心里的阴影比违法的还要久长,所以,我认为,恪守公理公德是做人的基本规则。
我敬佩刘教授能勇敢地站出来,就是应该对这种违反公德的人绝交。
2022年4月4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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