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选拔2013至2014年度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
(2013-06-06 11:57:10)分类: 工作动态 |
湖南省学生联合会
湘学字〔2013〕3号
关于选拔2013至2014年度省学联驻会
执行主席的通知
2012至2013年度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任期即将结束,根据《湖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和《关于实行湖南省学联主席团部分成员驻会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薪〔1992〕18号)文件精神,经团省委党组同意,现公开选拔2至4名学生担任2013至2014年度湖南省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
省学联主席团单位的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曾任或现任的正、副主席。
(二)选拔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
2.品学兼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3.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工作积极主动,群众基础好;
4.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结奉献的精神;
5.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活动组织、策划能力;
二、选拔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选拔程序包括学生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公示、录用等。
1.报名: 5月28日至6月7日。报名学生填写报名表提交至本校团委,并提供1寸照2张。
2.资格审查:各高校团委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拟推荐的学生须经该生所在院(系)党总支(党委)及学校党委同意。每所学校只能推荐一名学生干部。推荐材料由所在学校团委于6月14日前统一报送到省学联秘书处(电子档1份、纸质档2份),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省学联秘书处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通知其参加考核。
3.考核:各候选人于6月下旬参加统一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7月中旬至8月下旬,考察对象开始到省学联秘书处进行为期1个月考察试用,跟班参与省学联日常事务工作。期间,共青团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将成立考察小组,通过工作表现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5.公示:考察对象通过考核、考察等程序后,省学联对合格者在网上进行公示。
6.录用:公示无异议后,由团省委组织部与选拔对象所在学校对接,办理相关手续。
三、相关待遇
省学联驻会主席待遇按照湘人薪〔1992〕18号精神执行,驻会期间,按照毕业生初期标准由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发放生活补贴,同时享受在职人员福利待遇。驻会期满,学生仍回原学校继续学习,学习时间可延长一年。参加工作时间可从实际参加工作的时间向前推一年(驻会期间计算工龄)。
联 系 人:雷
联系电话:0731-88776806
电子邮箱:hunanxuelian2012@163.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号团省委学校部
附件:湖南省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报名表
湖南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2013年5月27日
附件:
湖南省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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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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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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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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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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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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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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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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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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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经历(大学或研究生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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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所从事社会工作或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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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奖励及荣誉(大学或研究生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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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奖励或荣誉名称 |
授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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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社会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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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关系 |
单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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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荐材料(不超过600字)
签名: |
系(院)党总支(党委)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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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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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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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省委、 省学联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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