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批准联通混改方案的三大读点
罗善强
看8月22日上午中国联通股票交易的盘面很过隐,解读前两天证监会关于批准其混改方案的表述更过隐。中国联通作为第一家央企混改企业,经历了近5个月的停牌后,8月21日复牌。其间经历了多少艰难曲折,我们无从知晓,但是认真解读证监会关于批准联通混改方案的新闻表述,有三大读点值得重视。
证监会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大致内容是:证监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和理解中国联通混改对于深化国企改革具有先行先试的重大意义。中国联通已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指导下制定了混改方案。中国证监会经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对中国联通混改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为个案处理,适用2017年2月17日证监会再融资制度修订前的规则。
第一大读点:“证监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和理解中国联通混改对于深化国企改革具有先行先试的重大意义。”这里的关键词是,党中央,深化国企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看来,现在很多部门、很多人还没学懂,不但证监会要深入学,我们投资者也要深入学,因为它很有奥妙,影响重大。
第二大读点:“中国联通已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指导下制定了混改方案。中国证监会经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对中国联通混改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为个案处理”。这里的含义可能是,国家发改委在国企混改中,现是站得比较高,制定的方案更符合中央的指导思想,其它部门必须向发改委的意见靠拢。
第三大读点:“对中国联通混改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为个案处理,适用2017年2月17日证监会再融资制度修订前的规则。”这一信息可能告诉我们,证监会2月制定的这一规则,重点在于限制一般上市公司通过重组等方式向市场圈钱,侵害普通投资者利益。但是,如果在国企混改中,把民企的资金优势、经营优势吸收到国企中来,同时不会侵害普通投资者利益的,可以作为特例予以批准。
关注政策变化,关注市场变化,适应这些变化,找到变化中的机遇,是我们投资者当前要做的重要功课。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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