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女孩惨遭老板强奸不敢反抗牵出啥隐情?
(2012-10-19 08: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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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长沙宋体小梅谌某教育 |
湘乡16岁女孩小梅(化名)因长相标致,她打工所在的烧烤摊老板谌某一直想和她发生关系。一天,谌某守在房间里不肯走,小梅出门转悠半天,不知该找谁求救,累得受不了只好回房休息,被谌某乘机强奸。芙蓉区检察院检察官说,这个孩子因年纪小,加上家里不太管她,导致她在遇到突发情况时,不敢反抗。近日,芙蓉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批准逮捕了谌某。(2012,10,17“潇湘晨报”《16岁女孩辍学打工惨遭老板多次强奸 称不敢反抗》)
依时下许多家庭对孩子的溺爱,且用我们的家乡话来说,16岁女孩小梅本该是一个“刚从奶头上拽下来”的孩子,是一个本该在父母身边撒娇的孩子,是一个本该无忧无虑的孩子,但她却没有那么幸运。不但是没有那么幸运,不但是辍了学远离父母到了外地打工,而且最后竟被毫无良知的老板强奸。其中究竟有啥隐情?
小梅为啥辍学?是智商有问题读不上去,或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读上下去,还是因为另有难以言表的不堪,而无法继续求学?从报道的最后部分来看,家庭是一个离不开的原因。
小梅才16岁,才刚刚行了“成年礼”,为啥要远离父母单身一人外出打工?是家庭经济困难非得到外面来赚钱,还是家里待不下去,被迫“逃离”了那个本该温馨的“窝”?从报道的整体来看,不这是出于何种原因,家庭也是一个离不开的原因。
但就因为辍学后到外面打工,小梅就该惨遭老板强奸了?按理回答应该是否定的,但为啥却成了肯定?因为小梅“身材姣好,长相漂亮”,老板谌某早就有了这份“贼心”。谌某不但有“贼心”,而且是一个有“贼胆”之人,所以才于9月9日想出一个点子来,要把自己住的房间,“让”给原先与小梅住一个房间的小陈,且对小陈说:“我把卧室让你,我去小梅卧室睡。”于是乎情况来了。
在谌某敲开小梅房间时,小梅在房间看电视,见谌某进来,不敢睡觉,又不敢开口要谌某离开,这是第一节(年幼胆小,不敢开罪老板);随后小梅出门了。在长沙街头游荡几个钟头,小梅不知该投奔谁,也没想到去报警,这是第二节(孤立无助,不知所以);9月10日早上7点多钟,她回到出租房,没有敲室友小陈的门,而是又回到自己房间,这是第三节(无处可去,被迫返回);这时小梅已经累得不行了,她不敢赶谌某走,又想起谌某睡得这么沉,应该不会对自己动手,就爬上床,也没脱衣服,用被子裹着身体,睡熟了,这是第四节(少不更事,心存侥幸,不知祸之将至);接下来的第五节,自然是小梅的惨遭强奸(弱肉强食,羊落虎口)。
小梅为啥没想到去报警?除了年幼不懂事之外,即使报警也似乎没有什么理由,因为当时的老板,不过是在她房间睡,并没有什么动作发生。小梅为啥不求助于小陈相帮?“我没有喊叫求救,因为我觉得喊叫没有用,没有人会来救我,我觉得小陈也不会来救我”,这样的想法不无道理,一是谌某来小梅房间,本来就是经过小陈同意的,且小陈也是“寄人篱下”,怎么敢开罪老板?而如果想到“案发后,她家里人知道情况后甚至不肯来长沙”那一节,不更显得完全无助?如果小梅有“家里人”(此意我想看官应该明白),如果老板知道她“家里人”是强硬的,是惹不起的,何来小梅竟成了“砧板上的鱼肉”?
“芙蓉区检察院案件侦办人说,这个案子听起来不可思议,因为小梅原本有很多机会可以避免被侵犯,例如去小陈的房间睡觉,离开房间后报警”。这样的话听起来似乎不无道理,但除了小梅年纪太小毫无社会经验,在当时她敢?她能想得那么清楚?
这篇文章,本意并非在于分析这个案子,而是在于想说说另一个更大的隐情。在时下最流行的用语中,有三个字出现的频率很高,那就是“失足女”。但有人想过那么多“失足女”,究竟是从何而来这样的隐情吗?
“失足女”并非一出来就是“失足”之人。在她们远离父母、远离家乡之前,许多其实只是因为家里穷而为生计所迫,无非是想出来赚点钱,然后计划自己今后的人生。这样的话,应该许多人都听到过,但后来怎么就“失足”了?
第一,诸如谌某这样有“贼心”的男人不在少数;第二,仗着手里有钱,仗着看钱看得“太重”的女孩子不在少数,仗着有些女孩子想“快速”赚大钱“拿捏”她们(比如听说,在那些浴房、桑拿房之类的场所,女孩子是按理先得“洗脑”的),因而有“贼胆”的男人也不在少数;第三,上了一次“贼船”后,“破罐子破摔”的女孩子成了一个“存在”;第四,因为身边这样的事多了,所以有些女孩子,越来越不把这样的事当回事,以致使这样的人也成了一个“存在”;第五,正因为如此,“既有贼心又有贼胆”的男人,才屡见不鲜。
以此恶性循环,“色狼”还可能不“出没”?“失足女”还可能不如“割韭菜”?
我甚至敢这么问,小梅本来就是一个辍学外出打工的人,家里又对她那样,谁能保证这一次的被强暴,不是她“破罐子破摔”的开始?谁敢保证这一次的经历,不是她“失足女”生涯的开始?谁敢保证一定不会那样?
这则案子牵出来的隐情,难道不正在这里?不然,天下何来那么多“失足女”?何以过了几十年,扫黄还是扫而不绝?我们该揪心的,难道不正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