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个这样好玩儿的问题:
在婚内为自己购买一份人寿保险,身故受益人为本人私生子,那么本人死后,私生子理论上可以拿到理赔金,作为婚内的配偶是否有权利取消,或者收回,或者减少私生子取得理赔金吗?毕竟是用婚后的钱购买的保险。
下边谈谈我的看法:
身故前保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的
在被保险人身故前,由于保费是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所以这份终身寿险的保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假设离婚配偶是有权要求分割的,需要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八卦PS:
如婚前被发现,一定要做好安抚工作,否则有可能面临离婚少分不分财产的风险,甚至被起诉“重婚”遭受刑罚。
哈哈,顿时打消了一些美好的念头,还是努力挣钱,争取生二胎吧!
身故后配偶无权干涉私生子获取身故保险金的权利
身故后,身故金与配偶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权利取消、收回或者减少私生子取得理赔金的权利。
理论上这笔钱是可以属于私生子的,但是实操中拿到这笔钱一定是会比较困难的。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残酷
困难一:
作为私生子如何拿到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必需的)、销户证明/火化证明(有些保险公司是需要的)。
老娘我没权利不让你领保险金,但老娘我可以不给你死亡证明,你去保险公司领一个试试。

困难二:
投保指定身故受益人时可以写上被保险人与受益人的关系(如父子关系),理赔的时候如何证明之间的关系?
常见的证明文件是户口本、出生证明,既然是私生子户口本上应该是体现不了的,出生证明上有没有被保险人的信息呢?
当然,关系证明不是所有保险公司的理赔必备项,但如果要求,那也得提供。
没有证明怎么办?
除了这份保单的身故受益金外,被保险人的遗产,如果没有做安排,做为私生子与婚生子是有同等权利继承的,大概率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此类遗产纷争的同时,顺便将保险理赔的事情解决了。
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
1、同时指定婚生子、私生子同为身故受益人
比如指定婚生子50%的份额、私生子50%的份额。
我不着急理赔,你理赔的时候我蹭你的WIFI。

2、通过保险金信托的方式
购买保险金信托,即终生寿险+信托的方式,让身故金先进信托,然后再按照被保险人的意愿将利益分配给受益人。
这样借助信托公司的力量来理赔要更容易一些,比如信托机构凭借信托合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开具死亡证明,要比个人方便很多。
另外,如果身故时受益人未成年,可以更好的将保险理赔金用于受益人,具体就不在这阐述了,详细可参考《什么是保险金信托?》。
以上是我的看法,欢迎大家留言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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