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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婚姻数据引出的思考

(2013-03-02 14:55:14)
标签:

结婚

离婚

婚恋观

慎重

自重

分类: 思索

一些婚姻数据引出的思考

    上一篇说的是男女之间择偶婚恋的问题,这一篇说的是婚后相处的问题。

最近,上海市婚姻登记机构公布的有关年轻人婚姻的一些数据,值得我们思考。从这些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年轻人结婚后,其婚姻是如此的脆弱和糟糕。

1、 一年来的现状:

2012年,上海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本市居民结婚登记143819对,(即结婚有14.3万人);

                                离婚登记44364对,(即离婚有4.3万人)。

这意味着本市平均每天有394对新人结婚,同时有121对夫妻分手。这一组数据说明离婚数占了结婚数的三成。

2、 一年中的个案:

    2013年1月4日“爱你一生一世”(因为谐音而被认为万年一遇的“好日子”),登记结婚的新人中,

截至2013年2月26日下午,已有13对夫妻“分道扬镳”,办理协议离婚

只有53天的婚龄日,结婚离婚就这么随便和随意性!

3、 三年来的状况:

上海市婚姻登记管理处根据近3年统计数据显示,社会经济发展及转型期社会文化心理,对上海年轻人的婚恋观有着不小的影响。

过去3年,即2010、2011、2012年,

上海市结婚登记分别为128532对、148095对、143819对;

      离婚登记分别为37738对、38850对、44364对。

比较这三年婚姻登记状况可以发现,结婚登记数在2011年抬升后,2012年稍有回落,而离婚数则呈现逐年走高态势。

 

根据这些数据,这里归结为三方面的问题。

一、扎堆:多数闪婚闪离

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的统计数据表明,登记结婚

2010年10月10日“十全十美婚”10500对。

创造了全市单日婚姻登记数新纪录,大大刷新了前两个记录:

2009年9月9日“久久婚”8852对。

2008年8月8日“奥运婚”7189对;

在这些寄托于‘数字迷信’结婚人中,截止2013226

“一生一世婚”仅仅53天,协议离婚已有13对;

“十全十美婚”2年多些,协议离婚已达370多对;

“奥运婚”4年多些,协议离婚已达590多对。

由此说明,如果人们把美好婚姻的愿望寄托于“数字迷信”,而不是对自身状态的充分把握、对未来婚姻的充分预期,那么,“扎堆”之后,闪婚闪离也就在所难免。

 

二、80:多数三年之痒

来自市婚姻登记管理处的分析显示,2011年本市协议离婚的最大人群是70后,但80后已有后来居上之势。

对近年来上海离婚人群的统计表明:

80后初婚普遍早于70后,而有数据显示“80后”离婚人数明显增加:

2002-2004年,结婚对数中最少80对以上有1对离婚;

2005-2006年,结婚对数中增长到每40对左右有1对离婚;

2007-2009年,结婚对数中已经每20对有1对离婚。

2010-2011年,结婚对数中则是12对左右就有1对离婚。

随着“80后”离婚率飙升和“闪婚闪离”现象增多,普遍的观点认为“七年之痒”已经逐渐缩短到了“三年之痒”。

分析认为,80后结婚人群:

1、以独生子女为主,两人都受到父母的娇身惯养,走到一起后,有了家庭琐事和一些矛盾,谁也不让谁。

2、得到父母的经济援助大多优于70后,父母条件好了,倾其大半辈子或全部积蓄给与子女,厚爱有加。

显然,80后在婚姻初期的经济能力更为优越,对婚姻磨合的“耐心”更为欠缺。

80后小夫妻中甚至已发生仅仅为了吃香蕉还是吃苹果争执不下,一拍两散,实在是太草率了,让人们看不懂。

 

三、聚散:多数独立选择

社会经济发展,男女双方都经济独立,使婚姻双方有了更大选择空间。

1、为情爱而来。

因“两情相悦”走进婚姻殿堂,因“此情不再”选择痛快分手。

2、为无爱而去。

走到婚姻尽头,一个不必因“无爱有责”勉强维持,一个也不必因“经济失依”寻死觅活。

如2011年“七夕”,登记结婚3342对,其中涉外登记23对,均高于往年同日;而与此相对应的,是当天同样创纪录的60对离婚登记数。

婚姻关系何以维系?上海社科院一个主持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城乡比较视野下的家庭价值观变迁研究”显示:

1、好聚

75.5%的人选择“爱情、亲情、感情”,只要能谈得来、能相处之时,就匆匆地登记结婚。

2、好散

当婚姻双方不能一起维持下去之日,就又草草地结束这门没有质量的婚姻关系。

结婚似乎来的这么简单,还有人调侃这是一种婚姻上的进步。而网上引发的讨论很有意思,对于“80后”夫妻的“速聚速散”,有网友总结出“十大原因”: “思想过于开放”、“只能同享福,不能共甘苦”、“异地恋增多形成婚后长期两地分居”、“缺乏相互包容忍让”、“闪婚族多”、“父母包办”、“家务低能”、“离婚简单”等。

 

这里有一个案例《男子抛弃未婚妻 不料遭新欢背叛》,说的是,“85后”王强和陈蓓(此名字为化名)在一次聚会中相识。聚会后,两人很快如胶似漆。为了结束跟陈蓓的地下恋情,王强狠心地向已怀孕的未婚妻贝贝提出分手,并和陈蓓闪电结婚。贝贝伤心之余仍将孩子生下,并交由王强抚养。两年后,那个与王强结婚后的陈蓓又与一男同事同居,并怀上孩子,还将王强告上法院,要求离婚。庭审中,离奇的是原告陈蓓要求分割登记在自己和王强名下的位于嘉定区的一套房屋。王强同意离婚,但对于名下的房子不同意分割,称房子是父亲私房拆迁分得的,房子理应归自己所有,且要求陈蓓因其外遇过错给予一定的补偿。上海市虹口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房屋仅有土地证,没有产权证,虽然预登记在原被告名下,但根据动迁新政,房屋所有权应归被告父亲所有。而原告陈蓓是离婚的过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且怀孕,应就自己的过错给予被告一定的经济补偿。最终,此案经调解结案。原被告离婚,嘉定区房屋中的权利份额归被告所有,原告一次性补偿被告3万元。

 

仅此案例说明了一个问题,年轻人的结婚可要慎重,结了婚后也要自重,到时不要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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