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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过了有效期的处理方式

(2011-07-08 13:00:00)
标签:

杂谈

信用证过了有效期的情况下,有如下几种处理方式(假设最迟装货日期也过了------一般来说是这样的情况)。

A.     只要客户信誉良好肯定能付款收货,那么可以正常给银行交单。有‘最迟装货期不符点’这样一点的扣费。(开证行/付款行,如果能给受益人银行电文承诺付款,这样对银行之间是有效用的。而客户承诺付款对受益人银行没有实际作用,但是客户书面承诺付款 对卖家有类似合同效力的保障)但是注意:此种情况下,LC的付款方式已经变成了类似D/P的流程和风险。因为LC过期,已经不具有效力,客户是完全有理由拒付的,这时就要看客户的信誉。受益人银行将单据邮寄给开证行,开证行得到开证申请人付款后放单。如果经济低迷,客户不想要这批货了 就不付款。虽然货物控制权仍然在你,你可以让银行退单。但是卖家损失肯定是有的。这就是DP的小风险。

B.     让开证申请人展期,把最迟装货期以及有效期都改延长了。注意谈好,改证费有谁来承担。

C.     LC过期作废,双方协商改成TT的付款方式。这时开证申请人的开证费就浪费了,而且他的保证金也要看各地银行的不同,退回有不同的期限要求。有些银行会要求LC有效期过一个月或者三个月后解冻保证金,所以开证申请人很可能就不愿意给你改成TT即期。但是有的银行会要求受益人银行给开证行电文 写明双方同意将付款方式由LC改成TT,这样保证金会尽快解冻而不用等三个月,总之要看各地不同银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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