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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12月6日,万华实业拟进行公司分立及整体上市相关工作
2、2018年3月15日,万华化工于2018年3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3、2018年5月10日公告,公司通过向控股股东万华化工的5名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对万华化工实施吸收合并。本次交易完成后,万华化学为存续方,万华化学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新股,每股发行价格确定为30.43元。本次现金选择权的现金对价为30.43元/股。
4、2018年9月13日
5、2018年9月28日公告,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停牌,实施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并于该日完成了申报。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没有异议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6、2018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收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通过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7、2018年12月13日,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烟台万华化工系公司原控股股东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存续分立后新设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分立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申请的要求,公司在工商部门办理万华化工下属股权资产的实质性交割手续的时间将不早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