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士力集团发行可交换债,该可交换债的条款暗藏玄机。
第一、进入换股期前30个交易日,如果标的股票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至少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换股价格的130%时,发行人有权决定按照债券票面价格107%(包括赎回当年的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换股的可交换债;
——也就是说,在2016年6月8日前的30个交易日,如果天士力股票在连续20个交易日中,至少10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57×130%=74.1元,天士力有权仅以107元赎回该交换债!结果呢?债券持有人想换股,未到换股期!想卖出,就踩踏!不换股不卖出,就只能107元被赎回!这是一个相当不合理的设计,不知道为什么能过会。隐含的意思是,天士力股票如果快到1年上涨了30%以上,天士力集团【可能】就不减持了,只是用7%利息还个债而已,收回所有股票继续持有(当然,因为是“有权”,所以也可能不行使,而进入换股期后再减持);如果天士力股票1年后没有上涨30%,要么跌了,要么上涨在0~30%之间,那么就继续进入换股期。可见,天士力集团给自己开的后门很大,非常有利于自己,但对持有人快到1年就很不利了:大涨,你反而要注意风险,可能收益不过7%甚至亏损(高价买的);如果大跌或维持在上涨30%以内,呵呵,你就继续持有等着时间发酵吧。
注意:2016年4、5月,是该债的一个重要节点;要注意风险,在这一年,正股大涨保本只有107元。(股市多妖孽,债市有奇葩。天士力实在太鸡贼了。)
第二、进入换股期后:如果标的股票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至少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换股价格的135%或者本次可交换债券未换股余额不足2000万元时,发行人有权决定按照债券票面价格107%(包括赎回当年的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换股的可交换债。
——这就是传统的强赎条款了,又称提前赎回条款。当天士力股票高于57元(当前换股价,可能后续有变化)的135%也就是76.95元,连续20个交易日满足10交易日,就可能触发强赎。注意,持有人可以卖出债券或者换股。这是比较理想的。
第三、 天士力交换债下调转股价条款:
“发行人具有下修换股价的权利:换股期内,当标的股票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至少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换股价格的85%时,发行人董事会有权决定换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
——这和转债相似,而和宝钢交债不相同。(注意这仍然是权利,可行使亦可放弃行使。)该条款说明天士力集团还是真想减持出去的,即使在牛市,也想好了可能遇到熊市(或牛市可能1年以上不可持续?:)),到时候仍然想减低价格也要抛出去(当然跌到极低了也可以不行使。)
第四、天士力可交债的回售权:
“投资者具有回售选择权:本次债券存续期的最后两年,当标的股票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至少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换股价格的80%时,发行人在回售条件触发次日发布公告,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公告日后10个交易日内将其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的107%(包含当期票面利息)回售给发行人。
——注意这是投资人的权利,是天士力集团的义务。但注意只有在“最后2年生效”,由于存续期5年,所以当前看三年后才生效。回售价107元(含当期应计利息),其实就是三年后的一个保底。如果1年后(换股期开始)到到期前的剩余4年内,股市大跌,那么107元将是一个非常不错的买入价格,但不是100%保底,因为可能下调换股价。
从条款上看,该交换债更像一个可转债,而不是交换债。但最大的差异在于双重提前赎回,而风险也在这里。换股期前的提前赎回条款,术语上讲相当于向上敲出期权,实际弱化了该债的配置价值和向上弹性(1年内或换股前),股价大涨大跌对转债都不利:大涨,107元赎回还不能换股;大跌,债也跌,而且没到换股期,不能下调换股价,也不能受到回售保护;加上债底价值低(利息只有每年1%),在1年内风险收益不对称。
该交换债理论的到期价值为=101元到期赎回价+中间利息之和1%×4=105元(税前)。保底相当低,如果算上回售价107元,稍微好些。但该债券的保底曲线和风险曲线是不连续的,应该具体拆分来看:
1、发行到换股前一年:保底是107元,提前赎回价,但大涨反而很不好,是个[1年到期]7%固定收益债券,附带一张中间波动大的期权,到换股前提请务必注意风险;
2、进入换股到回售期前的两年:保底是到期赎回价101元和中间利息,没有回售保底,表现类似于未到回售期的转债;
3、进入回售期后的两年:保底仍是101元+中间利息大约102元税前,但大跌则有107元保底(也有可能下调转股价失去),表现类似于进入回售期的转债。
所以,该债券在一年内的保底是隐含107元,中间两年就是104元保底,最后两年就是107元回售价保底。以安全计算,就以105元税前当作保底即可,债底比较低。
结论:该债券长线价值只有到进入换股期后,有比较低的价格才类似转债,值得中长线持有(天士力标的不错)。最大的风险是1年换股期前的2-3个月,大涨反而价值急剧降低。
在发行到换股期前的1-6个月内,也许9个月,该交换债具有较高的博弈价值。请注意:是博弈价值,不是无风险收益价值。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