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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告看酒鬼酒的炒作路径

(2012-09-21 12:43:41)
标签:

财经

巴菲特

湖南

酒鬼酒

中国证券报

分类: 个股分析
    阿笨按:一直想发一篇博文,写写酒鬼酒的炒作路径,一直没有动笔,觉得不够成熟;刚好最近跟雪球网的一位朋友谈论巴菲特价值投资的事情,又跟一位博友探讨报表分析的困境问题;觉得是时候写点东西了;
    我从来不相信上市公司,即使很绝对,这是原则,所以我不会陪着上市公司走完一生,也绝不会死了都不卖;我不能拿到分红,又不能喝西北风,同时又不能像巴菲特一样掌握方向盘,所以别跟我谈长期投资,我是长期投资,一般没有中长的投资价值我短线都不会看,我的中长就是看大周期,做中周期波段,忽视小周期波动(虽说还不够完善,在摸索中),但是我不会陪他们一点都没有信托责任的公司走一生;
    记住:巴菲特的铁杆,巴菲特自己都是在不断的进化,巴菲特自己是赶上了美国增长的黄金年代,加上自己的天分和努力才造成的,我们有吗?!当没有这种环境妄图刻舟求剑缘木求鱼,那就是SB中的极品了;巴菲特就是巴菲特,他不是神,即使说是股神,那是给他面子;他终究不是神,投资还是要找到自己的路;
    公告称:改制重组年(2006)、资源整合年(2007)、品牌提升年(2008)、质量管理年(2009)、销售服务年(2010)、市场拓展年(2011)、规模效益年(2012)
    其实这个还应该再加上两句话:
    2011年技术调整年,2012-2013年业绩释放年(换句话说就是做报表年);
    我个人觉得:那些“内幕”说的八九不离十,踩到很多人的神经;
    酒鬼酒主力一直在出货了,不过有一点,这一波调整时间上和空间上都应该不小;
    技术上这种,波动个半年到一年,之后幅度够了,明年的中报和年报都还不错,还有一个最后的疯狂落幕期;
    我有个很重要的形态与报表的配合标的,很可能是酒鬼酒的未来走势;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12 年 8 月以来,有媒体针对本公司发表了《酒鬼酒年涨 300%
内幕:吉首市政府下达 20 亿营收目标》、《酒鬼酒被疑做局:经销商
及私募身兼卖酒买股双身份》(阿笨注:个人觉得八九不离十)等相关文章。同时,国内多家网络媒体
转载和刊载了类似上述有关公司的文章。
传闻内容概括如下:
     1、有关文章质疑公司业绩做假,称“酒鬼酒的业绩是做上去的,
一方面靠机构买货,一方面靠向经销商压货”。 
     2、有关文章质疑公司销售淡季“利润离奇涨 3.29 倍”,称疑为
“做局”所致。
     3、有关文章称参与公司非公开增发新股的机构“先买票,后买
酒”,炒作酒鬼酒股票。   
     4、有关文章称公司产品存在价格倒挂。
     5、有关文章称酒鬼酒湖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既是股东又
是经销商。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和新闻媒体提出的主要问题,
特作说明如下: 
    1、传闻 1 不属实。
    说明:公司经营业绩真实可靠,与公司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信息
一致。公司业绩大幅提升是多年来坚持稳健经营,稳步推进发展战略
的结果,公司通过“改制重组年(2006)、资源整合年(2007)、品牌提
升年(2008)、质量管理年(2009)、销售服务年(2010)”近五年的努力,
全面夯实了发展基础,市场建设和战略布局基本完成,公司规范运作、
科学决策的现代企业经营机制基本形成,“馥郁型”工艺在行业中
的地位已经确定,产品质量得到全面优化和改善,文化酒鬼酒的品牌
形象得到巩固提升。到了“市场拓展年(2011)”使公司经营业绩有了
实质性提高,2012 年是公司确定的“规模效益年(2012)”,公司市
场地域空间和纵深度有了进一步拓展,销售商数量也有较大增长,使
公司产销规模有了较大发展,经营业绩大幅增长并不是文章所述的
“靠机构买货,靠向经销商压货”所致。 
    2、传闻 2 不属实。
    说明:2007 年公司完成改制重组,使公司走出发展低谷,2009
年以来才开始走上恢复性发展之路,2011 年公司销售规模有了稳步
提升,但与规模较大的白酒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销售规模还较低,
由于 2011 年度利润基数相对较低,随着 2012 年销售规模稳步扩大,
使公司的成本、费用率相应有所下降、销售利润率有所上升,从而导
致利润增幅较大。 
    3、传闻 3 不属实。
    说明:通过竞价发行,公司最近一次非公开增发新股发行价格确
定为 20.10 元/股,最终有七名投资者成功认购新股。国富浩华会计
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对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
并出具了“国浩验字【2011】204A163 号”《验证报告》。 除中皇有
限公司是酒鬼酒的控股股东外,其他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除中皇公司及其关联方外,其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未与公司发
生任何交易。
    4、传闻 4 不属实。
    说明:公司包括“内参”酒在内的所有产品不存在价格倒挂的问题。
    5、传闻 5 的说明。
       酒鬼酒湖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酒鬼酒供销
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公司,酒鬼酒湖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1 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该公司由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与湖南省骨干经销商合资组建,参股股东均为公司经销商。目的是为
精耕细作湖南根据地市场,深入治理和完善湖南省市场营销秩序,稳
定公司产品价格,确立湖南大本营市场在公司营销中的基础性地位,
构建上市公司利益与经销商利益共同体,推动本土市场稳定、持续发
展。详情见 2010 年 7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上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公
告》。
    三、重要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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