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套取国家农业奖补资金问题浅析
(2015-12-21 15:58:06)为了减轻农民负担,鼓励新型农业产业发展,支持农民企业家带头致富,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我国相继出台多项农业补贴政策。2015年国家农业补贴政策共50项,包含农业设施建设、抗灾稳产、技术开发、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安居工程、人才培养、金融支持等多类内容,受惠面广、资金量大。农业奖补资金的落实有力地支撑了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并给农民带来了切身的实惠。但近年多地相继出现非法套取国家农业补贴资金的案件,违法主体多样、数额巨大、涉及农业生产的各种环节,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这种现象,应引起高度关注。
违法的主题类型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农业从业者,包括农民个人和从事农业生产企业、团体。二是涉农企业,如保险公司、农机公司等。三是政府部门或干部个人。三类主体既有单独违法违纪行为,也有相互勾结作案的情况出现。违法的行为类型大致有四种。
一是个人虚报或编造申报材料并向审核部门行贿获得资格审核。
二是企业伪造材料、承诺给予农户经济返还等方式联合个人套取补贴资金。
三是政府工作人员明知项目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下,收受贿赂或主动寻租获得利益后,放松监督管理标准。
四是部分基层干部直接利用职务便利瞒报、虚报、重报农业生产数据从中套取惠农资金。
对此,应当做到三要。
一要精细资金的管理模式。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应整合信息、建议建立联网数据库;统一口径进行项目预算,制定补贴清单,避免补贴内容重复、同一群体反复受惠;明确各部门职能,补贴的审核、发放及审计的责任部门应制定相应的规范的管理规章。
二要规范审核的监督程序。要求农补资金资格的审核发放必须在村一级的“一事一议”公示中进行公开,让群众参与监督,杜绝申请、审查、上报权力几种集中于一人之手的现象,必须多人审核把关。财政、审计部门应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对农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的核查,对农业部门获得的奖励资金应及时问询使用去向,确保其用于农业发展。农业部门自身要制定体系内部的检查监督制度,对基层落实奖补政策的质量进行跟踪监督,多进村入户实地了解。
三要持续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各级纪委应加大对农业补贴相关工作的执纪问责力度,可开展专项督查,要求农业部门定期对农补资金的使用情况作出会把,特别是在信息公开和权利阳光化等方面的工作实效。对涉农资金贪腐案件严肃彻查,从严、从快、从重。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