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出台激励办法助推花木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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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花木田间管理到位、种植达到相应标准密度和植株生长良好,连片面积100-199亩、200-299亩、300亩以上的,原则上每亩分别奖补300元、400元、500元;鼓励在原有花木园区和交通要道两侧发展,凡在新334省道、新老204国道、白雪线、如港路、新王石线等和高速公路沿线500米范围内的奖补标准提高20%;在国有一二级河道两侧100米内发展的奖补标准分别提高30%、20%,与成片造林不重复奖补,就高不就低。每个项目奖补最多不超过60万元,道路、河道两侧奖补资金分别按7:2:1、5:3:2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规模化发展,鼓励发展朴树、梓树、榉树、椿树等乡土树种,凡连片种植单个树种200亩以上的或乡土树种100亩以上苗木基地,原则上每亩奖补标准为500元。
盆景产业园展示窗口,连片50亩以上,集生产、制作、展示于一体,以弘扬如派盆景技艺为建设目标,能展示国内各大流派盆景的非完全市场化窗口,原则上给予实施主体80万元奖补。
取得资质的花木园林施工企业,在如皋注册并纳税的一级、二级和三级企业原则上分别奖补15万元、10万元、1万元。资质认定以相关文件和证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