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把一切贴上价签的赏与罚,我更看重的是“第六条”:
【凡恒大国脚因国家队集训及比赛导致伤病的,缺席俱乐部比赛期间的工资、奖金及福利保障与俱乐部比赛的场上主力球员完全一致;凡恒大国脚因国家队集训及比赛导致严重伤病,影响职业生涯的,集团将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光荣保障金。】
这一条才是解决国家队和俱乐部之间问题的实质。不要说队员过于狡猾,每个人都要考虑自己要面对的实际问题。想一想在国家队受伤之后回到俱乐部的悲惨经历吧:坐稳的主力要让出来,奖金付诸东流,治伤的钱的治伤的条件都要打上问号——不要太看得起足协在这方面的能力。
解决了后顾之忧,赏与罚才会对球员的精神产生影响。
其余并非重点的10万、20万的赏与罚,无一例外的都留了活口。对于俱乐部来说,这些钱甚至算不上“开支”,但是能够勒紧队员的神经。
当然,这些规定只适用于恒大内部。无论从利益或道德层面如何分析,这也只是企业内部行为而已。要说的是,足协是获利的一方,从万达的注资到恒大解决一部分国窖的后顾之忧。如此左右逢源的局面还是十年来头一遭。但愿足协不要做数钱玩儿的葛朗台,顺势而为让球迷看到2018年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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