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二、现代德育的基本特点
(2011-03-12 23:48:14)
专题二、现代德育的基本特点
(一)德育目标的变化
现代德育目标主要是个人品德全面发展性的,这是德育目标的第一点变化。第二点变化从德育目标的社会内容来看,古代学校德育目标的根本内容是政治。现代德育的目标也有政治方面的内容,并且占有重要地位,但它不是唯一的,它还包含有思想的、法纪的、道德的等方面的内容,而且包含有社会安全性乃至自然性要求的内容,第三点变化是品德心理保健和品德能力培养方面的目标日益突出。
(二)德育作用的变化
现代德育除了发挥它的促使人的品德社会化,使之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的作用外,还要发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作用。
从社会作用来说,现代德育除了政治性、思想文化性的作用外,它还发挥着推动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科技发展和保护自然环境的作用。
(三)德育结构的变化
在现代,德育的整体结构化的趋势日益显著。第一,德育日益社会化和社会日益德育化。第二,德育目标、内容、方法、途径等方面也日益整体结构化。
(四)德育内容和方法的变化
现代德育内容已由单一的政治伦理教育的内容,转变为现代社会道德教育和民主政治教育的内容,以及法纪教育、人道主义教育、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教育的内容。现代德育重视德育方法和德育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
(五)德育社会地位的变化
这个变化表现在现代德育在与社会的关系中日益确立它的超前、先行、主导的地位。在德育与人的品德发展的关系上,现代德育不只是向受教育者传授社会思想政治准则,而且积极推动人的精神解放和主体独立性和创造性的发展,促进人的个性发展。
(六)德育本性的变化
变革性是现代德育的本性。德育不仅要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而且要站在时代的前面,引导人们观念的变革、推动社会的变革、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对现代德育的涵义可以作如下表述:现代德育是以现时代的社会发展、人的发展为基础,以促进受教育者思想道德现代化为中心,促进社会现代化发展的德育。
专题三、文化对教育的影响有哪些方面?
(一)文化本身具有巨大的教育功能
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关于广义文化,比较普遍的认识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关于狭义文化,则较普遍地把它看作为社会精神文化,即社会的思想道德、科技、教育、艺术、文学、宗教、传统习俗等等及其制度的一种复合体。这里所讲的文化主要是指狭义文化。
一个人降生在某一特定的文化之中,他从感性到理性,从生存到发展,从审美到情趣等,无一不被一种特定的文化所浸染、熏陶。不要以为教育就是按照计划,将一定的内容传授或灌输给新生一代的过程,其实人格的形成是与一种特定文化类型直接相关的,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才能全面地理解“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实现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论断。比如,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起居、饮食、言谈、自信或自卑,勇敢或法弱,情趣、爱好、喜怒等行为方式,思考方式和情感等,为什么竟如此不同呢?它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可以说是由不同的文飞所支配的。
(二)文化直接影响课程内容
作为精神文化对教育的影响,最直接的方面就是学校课程内容(各门学科),它正是文化的一部分。自然学科是文化,人文学科是文化,就是伦理、道德等内容的教学,也是社会价值对青年发展的一种界定,一种要求,其实这也是文化,甚至可以说是文化的核心。这里需要说明政治、经济对教育的制约影响,往往要通过精神文化这一中介来实现。而文化对教育的影响可以说是直接的。我们可以将某一种新思想、新认识、新的科学成果等,直接移植为教学内容。教学内容的取舍,并不完全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受国家财富的多少所制约,而与文化发展有直接关系。
(三)“校园文化”是潜在的,稳定的教育因素
学校教育既是一种文化形式,那么,我们常说的校园文化就是一种潜在的、稳定的、持续的教育因素。比如,学校秩序,环境卫生状况,师生关系,师生员工的仪表、修饰,甚至教态,对学生的感情等,都对学生人格的形式有重要的影响。
(四)人们的教育观念又与整个社会观念相关,而观念其实也是文化。
总之,文化对教育的支配、影响是直接的、整体的,研究教育不可不重视文化对教育的影响和作用。
专题四、关于学生观
“一切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是新课程的核心理念。教师一定要重新审视自己的学生观,只有学生观是正确的、合乎时宜的,才有资格走进新课程。新课程倡导哪些具体的学生观呢?
(一)学生是发展的人
1、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认识规律、遵循规律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广大教师应努力学习,掌握学生身心发展的理论,熟悉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并依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学生具有巨人的发展潜能。教师应该相信学生的确是潜藏着巨大发展能量的,坚信每个学生都是可以积极成长的,是有培养前途的,是追求进步和完善的,是可以获得成功的,因而对教育好每一位学生应充满信心。
3、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作为发展的人,也就意味着学生还是一个尚未成熟的人,是一个正在成长的人。从教育角度讲,意味着学生是在教育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是在教师指导下成长起来的。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学生的生活和命运是掌握在学校和教师手里的。学生是不是能生活得很有趣味,是不是能学得很好,是不是能健康成长,是不是幸福快乐,都和他们所在的学校和遇到的教师有极大关系。
(二)学生是独特的人。
1、学生是完整的人。学生并不是单纯的抽象的学习者,而是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作为教师要还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给予学生全面展现个性力量的时间和空间。
2、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每个人由于遗传素质、社会环境、家庭条件和生活经历的不同,而形成个人独特的“心理世界”。珍视学生的独特性和培养具有独特个性的人,应成为我们对待学生的基本态度。独特性也意味着差异性,差异不仅是教育的基础,也是学生发展的前提。教师不仅要认识到学生的差异,而且要尊重学生的差异,应视为一种财富而珍惜开发,使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得到完全、自由的发展。
(三)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1、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老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学生是具有独立性的人,学生既不是教师的四肢,可以由教师随意支配,也不是泥土和石膏可以由教师任意捏塑。教师要想使学生接受自己,就要把学生当作具有独立性的人来看待,使自己的教育和教学适应他们的情况、条件、要求和思想认识的发展规律。教师不要把自己思想、知识强加给学生,强加不但“加”不进去,而且会挫伤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扼杀他们的学习兴趣,窒息他们的思想,引起他们自觉和不自觉的抵制和抗拒。
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躯体、自己的感觉、自己的头脑,自己的意愿、自己的知识基础、自己的思想和行动规律。正如每个人都只能用自己的器官吸收物质营养一样,每一个学生也只能用自己的头脑吸收精神营养。这是别人不能代替,也不能改变的。教师不能代替学生读书,代替学生感知,代替学生观察、分析、思考,代替学生明白任何一个道理和掌握任何一条规律。教师只能让学生自己读书,自己感受事物,自己观察、分析、思考,从而使他们自己明白事理,自己掌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3、学生是责权主体。学生是权利主体,学校和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学生是责任主体,学校和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会对学习、对生活、对自己、对他人负责,学会承担责任。视学生为责权主体的观念,是建立民主、道德、合法的教育关系的基本前提,强化这一概念是时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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