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井学校校警工作职责
(2011-03-10 11:38:44)
标签:
杂谈 |
分类: 安全制度 |
义井学校校警工作职责
1、在学生到校上学期间(早7:20前——8:10,下午冬季1:30前——2:10、夏季2:30前——3:10)和放学期间(以学校静校为止)要在校门口严密巡视,维持良好的秩序,制止侵犯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学校正常良好的工作秩序。
2、除此之外的其它工作时间段要坚守工作岗位,巡视校园安全,及时处置巡视发现的和学校师生员工上报的各种侵犯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3、在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及重要工作(如:考试、家长会)等外来人员较多的活动时,要协助门卫全程管理,维持校门口秩序,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
4、校警有事有病要向学校校长或政教主任请假并及时通知门卫。
5、做好工作日志记录,及时总结校警工作得失,逐步提高维护校园安全工作的水平与能力。
6、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学校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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