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19偶遇1个法院
标签:
美国法院 |
分类: 社会人文 |
今天逛街,碰见了个法院,首先看见的是这个牌子,上书:美国法院。本来已经走过去了,一想这美国法院还是头回见,又转回来,专门拍了几张。

招牌的侧面,似从地上掀起来的

“掀开以后露出地面”的那部分

招牌的背面,和地上的那部分图案是对应的,只是黑白颠倒了1下

这法院门口还有些椅子

这位无家可归者在此暂住,当时大概4度,反正我拿相机的手都挺冷

法院门前有个不容易理解的雕塑

从另一面看,像个抓痒的筢子

法院大楼角上有这么个嵌块

这是该法院另一侧的招牌

招牌的背面,地上的字痕似乎也想表示是掀起来后留下的

把背面照全点,上面写的这些疑似美国宪法里谈人的权利的那些话

据别人说:当年一帮奴隶主写的这些话,从小布什开始已经不断地被新颁布的授权法案架空,到月前奥巴马签署的授权法,算是给它们敲上了最后1颗棺材钉。当年希特勒也搞授权法案,果然“所有的历史都是现代史”。
前一篇:2012-2-4海边散心所见
后一篇:公共市场里的音乐家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