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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FORM E存在的误区

(2012-03-12 09:06:36)
标签:

中国

宋体

原产地证书

优惠政策

原产地规则

文化

分类: 外贸学堂

  东盟自贸区建立时间早,因此东盟企业利用自贸区优惠政策的意识比中国企业要主动。但是也存在一些一知半解的误区。例如常常有东盟的信用证要求我国出口企业提供FORM D原产地证书,实际上中国-东盟自贸区使用的优惠性原产地证书是FORM E,而东盟自贸区的原产地证书则是FORM D。笔者在办理证书的过程中,总结了我国企业对办理FORM E证书存在的误区。FORM D是东盟自贸区的原产地证书,FORM E是中国-东盟自贸区使用的优惠原产地证书。FROM D是东盟自贸区的产地区,这个东盟自贸区其实不包括中国在内的,而是例如泰国,越南,马来西亚等东盟国之间产地证。 所以,很多东盟客户还不了解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使用FORM E,而不是使用FORM D,所以他们提出这样的要求。 所以与东盟客户从事贸易,只要我们提供FORM E就可以了。 

我国企业对办理FORM E证书存在的误区主要有两个方面: 

  误区之一——算小利放大利。 

  中国-东盟货物贸易协议原定于200571日开始执行,但是直到720日各国的降税清单才正式公布。因此企业在年初签署供货合同时并不知道其产品被列入降税清单时究竟会如何降税。此时面对降税,我国企业有两种选择:其一,主动为外商办理FORM E证书,并商讨下一步合作计划。其二,认为2005年度产品的外贸价格已经确定,现在为外商办理FORM E证书会增加自己的办证成本,而只会给外商带来好处,对企业自身并没有什么好处,不主动办理FORM E。 

  而面对不同的选择,企业将面临不同的发展机遇。 

  选择其一,FORM E证书可以减少东盟客户的进口关税,由于主动办理,可以为下一步适当提价打基础,降低产品的进口成本,间接地可以增强其产品的竞争力,从而巩固和扩大其产品在东南亚市场的占有率,为贸易双方都带来收益,获得了双赢。 

  选择其二,如果东盟客户也一直不了解此优惠政策,不要求我国企业为其办理FORM E,那么双方就没有达到利用自贸区来达到共同发展,降低交易成本的目标。在现实中更多的是进口商会首先了解进口优惠税率而要求办理FORM E,因为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在特殊情况下,如由于非主观故意的差错﹑疏忽或其他合理原因,没有在货物出口时或出口后立即签发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可以在货物装运之日起一年内补发,但要注明补发字样。这一条款给进口商利用FORM E证书提供了便利,也就是说外商在获悉这一政策后,仍然可以提出办理FORM E证书的要求,从而独享FORM E证书带来的关税优惠。所以企业不要因为一时的小利而放弃双赢的大利。 

  误区之二——我国目前没有产品出口到东盟,因此不需要了解东盟的政策。 

  以前对东盟出口少,是因为东盟多是发展中国家,关税水平总体比较高。例如有的高达80%,而同样产品在欧美发达国家只有5%,甚至更低。这是处于保护本国工业发展的需要,在客观上起到了阻止国外同类产品进入国内的作用。而建立自贸区的目的就是通过降低关税扩大自贸区内部的贸易,从而促进自贸区的经济发展。东盟建立自贸区是从2002年建立的,东盟的贸易人对于东盟原产地证书FORM D已经相当熟悉,而中国-东盟自贸区刚处于起步阶段,很多人对于FORM E还不太了解,不知如何利用,因此如果尽早了解东盟的政策,既可以起到产品出口的敲门砖作用,又可以占领市场份额。 

  以下3个问题必须克服 

  1.因查询优惠税率麻烦放着优惠不利用。 

  从2005720日至今,全面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定已有四个多月了。可是还有很多涉惠企业并不知道这一优惠政策,或者有的虽然知道,但并不真正了解如何主动地利用这一优惠政策。而通过我们检验检疫机构的宣传讲解优惠税率的查询之后,也依然有企业认为麻烦,而且外商没有提出要求,而放弃主动利用的机会。一般在签订下外贸合同、达成外贸意向时,如果向东盟出口的企业能熟悉这一优惠政策,即可以通过提高合同售价,动员外商扩大订单等策略来主动利用FORM E证书。而企业作为市场主体,通过利用关税减免,一定会从中获益匪浅,关键在于企业自身如何把握时机,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随时了解优惠关税的调整,通过分析相关税率来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同时主动办理和提供优惠产地证。如果仅仅因为怕麻烦而放弃发展的机遇,实在是令人遗憾。 

  2.被普惠制的毕业机制迷惑,认为自贸区优惠也会取消。 

  当前,随着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关税减让的普惠制证书作用的日益削弱,区域性优惠原产证的作用已经凸现出来。《曼谷协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和《中国-智利自贸区》等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为我国广大进出口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提供了积极的推动。我国企业应积极利用这些优惠政策,从而使区域性优惠贸易政策的好处真正为我国企业获得。而这些优惠作为双方国家合作的机制,相比较普惠制的单方面的优惠关税,具有双向性、稳定性,前瞻性和范围的扩大性。从东盟的降税清单中我们也可以明确看到产品的降税过程,根据降税进程,企业可以合理安排生产及市场的开发。 

  3.片面强调产品的完全国产性。 

  很多企业在申报FORM E时,喜欢强调生产中使用的原材料零部件均为国内采购,因此其出口产品为完全国产。其原因主要是对于原产地标准了解不清,担心含有进口零部件不能顺利办理证书。优惠性原产地规则都限制但不排斥进口零部件的使用,在一定范围内使用进口零部件是允许的,主要能达到原产地标准所规定的实质性加工即可办理FORM E。另外在原产地规则中,完全国产是一个非常严格的概念。完全原产的货物主要是从自然界直接取得的物质,体现在出口结构中就是初级产品。由于当今科学技术的发展不平衡,世界各国处在国际劳动分工的不同阶段。经济活动全球化也日渐发展,闭门锁国发展经济是很少见的。在现实中,只有一国参与生产的货物是比较少的,越来越多的货物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来自其他国家的原材料、半成品或零部件。因此很多出口商在申报原产地证书时申报完全原产既不科学,也有违实事求是的原则。甚至有的申报人员在对其产品的原材料零部件根本不了解的情况下,也申报完全原产,根据《商检法条例》的规定,对于不如实提供商品的真实情况,取得有关单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因此在申报FORM E时,一定要加强对出口产品的了解,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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