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分制实施中的几个问题
(2017-07-15 20:57:32)分类: 职教论坛杂谈 |
关于学分制实施中的几个问题
――向学校领导汇报的提纲
我校是浙江省20学分制试点单位之一,现在我们应该是进入实施阶段了。为了使学分制试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近来金华市和浙江省二次学分制研讨会的情况,把有关的一些事情向学校领导作一个汇报。
一、加强领导
加强领导是关键。建议学校确定专门的人员来抓这项工作,最好能成立组织。是否可以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负责这项工作的领导,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成立学分制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教务主任和一年级的段长组成。
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首先是学校领导应认真学习有关学分制的知识,切实掌握学分制的概念、意义、原则、课程设置、学分设置、实施细则、操作步骤等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其次是对全校教师进行宣传发动,使本校的全体教师也都能明白以上问题,使全体教师也都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对一些具体的操作方法必须明确。再次就是通过班主任和教师对学生进行宣传发动。
建议就学分制的问题对全校教师进行一次专题培训。可以利用教师大会进行。也可以利用青年教师培训,只不过要扩大范围。
三、关于学分制几个问题的探讨
在学分制的试行过程中,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关于必修课的掌握问题
必修课的本意是“必修”,学生不能选择。但是从实际执行中,有一些学生通过学生,按照要求肯定是不能达到合格的,也就是说不能拿到学分。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在未获得课程学分前,不得申请免修,学生所修课程经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取得该课程学分,应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须对该课程重修。”这也就是说,必修课的学分是不能用其他学分来替代的。选修课程的学分拿得最多,也还是不能毕业。
但是实行学分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学生只要能拿到相应的学分数,即可毕业。这二者之间不是矛盾的吗?
解决以上问题的思路:只要学生能学习必修课,即使考不合格,没有学分,允许用其他课程的学分来代替。只要能达到总学分,就给予毕业。
(二)关于各类课程的学分比例问题:
必修课与选修课之间的比例应怎样确定?根据“遵循职业教育规律,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和培养目标的实现”的要求,必修课应占相当大的比例,是否以8:2还是7:3?
必修课中的文化课与专业课的比例如何确定?1:1行否?
在学分制的设置过程中,如果是必修课比例过重,那么学生选择的余地就很少,这样就和现行的教学管理区别不大,如果选修课比例过大,又怕不能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这真是一个两难命题也。
我们初步设想把文化课与专业课的比例定为1:1左右(各专业根据情况有所差别)。把必修课与选修课的比例定为8:2,也就是必修:限修:任选=8:1:1左右。三年制的总学分定为190――200分,学生只要得到150分学分就能毕业。
现在我校的方案中的学分设置如下:
专业 |
必修课 |
选修课 |
总计 |
比例 |
||||
文化课 |
专业课 |
合计 |
限选课 |
任选课 |
合计 |
|||
机电 |
88 |
70 |
158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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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 |
80 |
72 |
152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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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 |
88 |
76 |
164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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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 |
88 |
70 |
158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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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营 |
80 |
72 |
15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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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 |
76 |
68 |
14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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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
68 |
86 |
148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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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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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积点数的问题。
学分主要是反映学习的量,只要学生学完规定的课时,考核合格,就可以得到学分。对于学生优秀者,还没有体现,考60分与考100分是一样的。而对于成绩差的学生,因为不合格就无学分,这样会削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如英语和数学等学科,学生的厌学现象照样会存在。因而考虑积点数看来就很有必要了。
所谓积点制,是区分学生学业成绩优劣的一种制度。我们采用五级计分制(5、4、3、2、1)显示学科学习质量的优劣。某门学科在某个学期的积点数,等于该门学科的学分乘以学习成绩的等级数,学年积点总数代表学生年学习的质量。通常我们是用百分制计分的,我们规定把百分制转换为五分制的方法是:85-100分为5点,75--84分为4点,60--74分为3点,30-59为2点,29分以下为1点。学分折算为积点数的公式是:积点数=学科的学分数乘以相应点数。
用积点数计算,就和学分制的计算是另一个口径。到底如何,有待研究。
(四)关于综合素质的问题。
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我们必须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的问题。以上我们考虑的都是学生的学习质量问题,尚未考虑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因此我们在考虑学生的毕业标准时,必须考虑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方面的表现。
我们设想,在总学分中设一块思想道德素质的“学分”,初步定为60分,每个学期为10分,学生必须认真参加学校的各种会议和思想教育活动,必须遵守中学生的各项行为规范,如果是有严重的违规行为,要进行扣分。对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的可以进行加分。
但是根据专家的说法,学分制是一种教学管理制度,思想道德不宜计入。至于毕业的标准,除了达到规定的学分外,另行规定思想道德、实习等方面的要求。
(五)关于下厂实习的学分的问题
本校学生下厂实习的时间为一年,在校时学生一般能得到30分左右的学分,设想下厂也同样对待,给60个学分。这60分中必须进行考核,学生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时,要进行扣分。
(六)关于与学分制相配套的一些管理措施
1、改革成绩报告单,由原来的百分制成绩改为学分。根据各地经验,为了使家长和社会能理解学生的成绩,还保留百分制的成绩。
2、改革考试制度。学校根据教学大纲和培养目标,制定比较详细的各学科《教学目标》。实行教考分离制度,各学科的结业考试和每学期的期未考试,由学校教务处根据《教学目标》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和登记分数。对于技能考核,由学校的技能鉴定站负责考核鉴定。对于任选课,可以由教师用考查方法。
3、任选课实行登记卡制度。每一个学生发放《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任选课登记卡》,由各任教教师填写好有关学生每次学习的课时节数,期未由各班主任按照每16节一学分的标准统计学分。教务处对此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4、关于课程表的安排问题。学校每天上午安排四节课,下午安排二节课,必修课每天6了节,完全由教务处安排定;第二节课后全校开设任选课,采用教师自主安排与教务处统一协调相结合的方法,近百种任选课每周最少安排一节。
5、关于跨专业选修的管理
在限选课范围内,学生可以跨专业选修。学生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6、关于改换专业的管理
学生可以根据需要,改变本人原来所学专业。改换专业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家长和班主任分别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原来已得的学分,予以承认。但是不得在学年中途改换专业。
(七)学分制试点的范围问题
是从高一年级开始,还是在高一高二年级同时开始?对这个问题,我认为是从高一年级开始为好,即“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在高一年级中,对于三个不同层次(职高班、高职预科班和综合实验班)是否都同时开始。这还值得研究。
程宝山
200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