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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发布《中国海油安全标志行为》
本报讯(记者 任科 通讯员 秦静)5月13日,总公司发布关于倡导实施《中国海油安全标志行为》(下称《安全标志行为》)的通知,以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深化安全行为的体现方式,促进海洋石油安全文化建设。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并结合目前公司的安全工作实践和特点,《安全标志行为》选取了最基本、较突出、应执行、易感知的安全行为内容,分别从领导干部、员工、组织三个方面,提出18条日常安全标志行为,以典型展示中国海油的安全管理形象。
根据此次发布《安全标志行为》,总公司提出“三个倡导”。一是倡导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示范,把重视安全管理、重视员工生命的态度,通过具体言行体现出来,把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传递给基层,让员工获得真切感受;二是倡导公司上下全体员工履行最基本的安全行为,从日常的细微处着手,身体力行,把良好的安全行为固化为保障自身安全的行为习惯,真正树立起“我的安全我做主”的观念;三是倡导各级组织将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到位,不断深化本质安全管理,把“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体现到日常的工作管理要求和程序中,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一、领导干部安全标志行为
1.公开承诺守法合规
2.公开宣传健康安全环保理念
3.公开表达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4.至少每年听取两次安全环保工作汇报
5.至少每年参加两次作业现场调研
6.至少每年参加一次应急演练
二、员工安全标志行为
1.现场作业确认“五想五不干”
2.知晓所处环境应急通道
3.及时干预不安全行为
4.驾车乘车系安全带
5.行人车辆不闯红灯
6.上下楼梯扶好扶手
三、组织安全标志行为
1.召开会议有安全提示
2.现场活动有安全教育
3.大型集会有防范措施
4.差旅安全有规章制度
5.节假日安全有值班部署
6.私家车安全有指导支持
中国海油
安全标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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