弈林仙象棋社章程
(2011-10-19 07: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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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内部文件 |
第一章
第一条
(一)全称
(二)英文缩写
第二条
兴趣爱好性、学术性、公益性的校园团体
第三条
徐国伟(郑州市业余象棋冠军)王慧勇(郑州市业余下象棋高手)
张东立(郑州市业余象棋冠军)白涛(郑州市业余象棋冠军)
第四条
第五条
(一)提高象弈水平,弘扬象棋文化;
(二)提高大学生智力层次,培养成年人心里素质;
(三) 引导健康的课余生活,构建人生乐趣舞台。
第二章
第六条 招新要求
(一)招新时有象棋水平测试和面试。
(二)象棋水平高者优先录取。
(一)
第七条 成员组成及要求
(一)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二)承认弈林仙象棋社章程
(二)总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20人
第三章
第八条
在组织级别上,大体分为三级:第一级,普通社员(队员);第二级,部长;第三级,社长、副社长。其中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部长两名,共五名同学组成弈林仙象棋社的领导团队。在分组上,根据水平高低按照棋手等级分分成A组,B组,C组。每一个小组由3至5人组成,并选出部长(组长),其中弈林仙象棋社社长兼任A组部长。
第九条
(一)
2.统管弈林仙象棋社的各项工作,有最高决策权。
3.团结象棋社主要领导人和所有社员,一心一意搞好象棋社发展。
4.可以组织、策划、制定各项有利于象棋社发展和有利于象棋竞技推广的活动。
5.在任期间,对象棋社当下和未来的发展直接负责,保证弈林仙象棋社发展的延续性。
6.不经过向棋社创始人和上一届社长汇报并同意,不能擅自修改象棋社各项章程和基本宗旨。
7.负责弈林仙象棋社QQ群的管理;负责弈林仙象棋社官方博客“弈林仙象棋社”的管理;负责“弈林仙象棋社”官方微博的管理
8.任期结束后,撰写任职报告递交上届社长,并收入弈林仙象棋社的官方博客及弈林仙象棋社发展档案。
9.以上职能及要求接受每一位象棋社成员的监督。
任职条件:
2.弈林仙象棋社棋手等级分A组成员。
3.选举时,象棋社内部棋手等级分排名前三名之内。
选举方式:
由上届弈林仙象棋社社长直接提名1人,并组织召开3人密会,通过两位副社长一致同意;最后在全体社员大会上由社长宣布新社长任职。(3人密会即由社长、2位副社长共3人组成)
社长提名新社长时应参考以下方面
1. 是否为棋社做出较大贡献
2. 是否十分爱象棋竞技
3.
4 .
职能及任职要求:
1.任期不超过1年。
4 .可以组织、策划、制定各项有利于象棋社发展和有利于象棋竞推广的活动。
5.在任期间,对象棋社当下和未来的发展直接负责,保证弈林仙象棋社发展的延续性。
6.不经过向棋社创始人和上一届社长汇报并同意,不能擅自修改象棋社各项章程和基本宗旨。
7.(不负责QQ群管理)负责弈林仙象棋社官方博客的管理;负责“弈林仙象棋社”官方微博的管理。
8.任期结束后,撰写任职报告递交上届社长,并收入弈林仙象棋社的官方博客及弈林仙象棋社发展档案。
9.以上职能及要求接受上届社长及每一位象棋社成员的监督。
任职条件:
1.半年以上象棋社成员资历。
2.弈林仙象棋社棋手等级分A组成员。
3.选举时,象棋社内部棋手等级分排名前5名之内。
选举方式:
由上届弈林仙象棋社社长直接提名2人,并组织召开3人密会,通过两位副社长一致同意;最后在全体社员大会上宣布任职。(3人密会即由社长、2位副社长共3人组成)
社长提名新副社长时应参考以下方面
1. 是否为棋社做出较大贡献
2. 是否十分爱象棋竞技
3.
4 .
职能及任职要求:
2.任期不超过1年。
6.不经过向棋社创始人和上一届社长汇报并同意,不能擅自修改象棋社各项章程和基
本宗旨。
7.任期结束后,撰写任职报告递交上届社长,并收入弈林仙象棋社的官方博客及弈林仙象棋社发展档案。
8.以上职能及要求接受上届社长及每一位象棋社成员的监督。
任职条件:
1.半年以上象棋社成员资历。
选举方式:
由上届弈林仙象棋社社长直接提名3人,并组织召开3人密会,通过两位副社长一致同意;最后在全体社员大会上宣布任职。(3人密会即由社长、2位副社长共3人组成)
社长提名新部长时应参考以下方面
1. 是否为棋社做出较大贡献
2. 是否十分爱象棋竞技
3 .
第四章
(一)弈林仙象棋社积分循环赛
(二)象棋视频及棋谱讲座
(三)象棋好局研讨会
第五章
(一)社员加入棋社后,需要交纳15元以上经费,具体数额由各届社长统一定制,经济困难者经社长批准可以免除。
(二)经费收集由一位副社长负责,并由其保管;须做好会计收支细致记录,未经社长批准不得动用。
(三)由外联人员努力争取的经费,可以奖励外联人员20%做私用,其余80%作为公费统一交纳到象棋社负责经费的副社长处,并做好记录。
(四)其他收入经费一并由负责经费的副社长统一负责。
(五)所有经费收入开支须由社长及所有社员密切监督(负责经费的副社长必须接受监督),任何个人不得因私事动用。
第六章
(一)弈林仙象棋社棋具和其它物品(棋盘、棋子、棋谱、棋钟、磁性棋盘、电子资料,文字记录等)都属于象棋社公有,统一保管到一位象棋社成员处,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占有。
(二)正常时期,需要保证弈林仙象棋社基本常规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基本常规活动的时间和内容可以根据各届具体情况适当改动。
(四)以上规章制度接受弈林仙象棋社创始人及每一位象棋社成员监督。
(五)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弈林仙象棋社所有。
(六)本章程自2011年9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