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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新股改革七大点!

(2013-06-13 02:25:31)
如何看待新股改革 七大看点
  ■招股书预披露提前至“受理即披露”,自披露起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即为“真实、准确、完整”负责
  ■发行人过会并履行会后事项程序后即核准发行,时点自主选择,IPO批文有效期12个月
  ■允许在审企业申请先行发行公司债等,探索企业以发行普通股之外的其他股权形式或以股债结合的方式融资
  ■发行人控股股东、持股高管须承诺,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
  ■发行人与承销商自主确定发行价,发行市盈率高于二级市场平均值须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查实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发行人,3年内不再受理其IPO申请
  ■拟建立以新股发行价为比较基准的上市首日停牌机制,抑制“炒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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