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印发《推动成都市建筑领域节能降碳若干措施》(成住建发〔2024〕76号)
(2024-06-13 11:50:58)6月7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印发《推动成都市建筑领域节能降碳若干措施》(成住建发〔2024〕76号)。
其中提到:
推进建筑用能与能源供应、输配响应互动,以城市新区、功能园区及公共建筑群为对象开展虚拟电厂建设试点。
探索充电设施向充放储一体化设施发展,助力电动车双向充电技术应用,构建分时互补、区域联动的智慧能源运营体系,提升建筑用能链条整体效率。
设立绿色低碳建筑发展资金。对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A级及以上标准装配式建筑等示范项目和获奖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对符合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示范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贴,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按节能效率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对企业实施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按照项目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每吨标准煤1000元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项目建设场地位于我市工业企业厂区(含生产区、辅助生产区)或24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范围内;项目已核准或备案,并已竣工验收;实现连续6个月(含)至12个月有效发电的,可按0.3元/瓦×装机容量×实际发电月数/12月的标准,最高申请6个月(含)至12个月的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