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管资本为主的根本目的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2024-03-14 10:33:33)(一)增强核心功能,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在推动实施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同时,从整体上运作配置国有资本、优化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十分必要。
在历史上,“分级监管”有利于落实各级政府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责,有利于培育发展各省市等地方国有企业,保障地方经济利益。但随着企业资产规模越来越大、经营范围越来越广、国内市场越来越饱和,国有资本在中央和地方重复布局、重复建设、同质化竞争、产能过剩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造成了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浪费。而在服务于国家战略的核心功能领域,虽然近年来发展速度很快,但国有资本的集中度远远不够。另外,由于缺乏整体上的统一规划和协调,从全国国有企业来看,产业分布领域就显得较为宽泛,在中央企业和部分地方国有企业大力开展专业化整合的同时,国有资本在部分地方特别是地市、县的配置却大多分布于产业链价值链低端,小、散、弱问题突出,不利于有限的国有资本从整体上高效运作并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核心功能集中,也不利于与民营企业形成优势互补的产业格局。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要在照顾地方经济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央地联合重组、股权合作、无偿划转等方式,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采取省级监管向下延伸、全省集中统一监管方式,下大力气解决国有资本重复布局、同质化竞争和产业结构调整问题。
(二)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企业竞争力是企业基于价值生产(创造)和价值流通(实现)形成的对其他企业的比较优势。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需要在技术、人才、产品、品牌等方面下功夫。在激烈的竞争大潮中,那些治理稳健的企业,往往是经营发展的“常青树”,那些治理结构不健全或治理机制运作不顺畅的企业,往往是抗风险能力最弱的。因此,现代大型企业必须要有相配套的现代公司治理,这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地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不但要重视技术、人才、产品、品牌等,还必须筑牢现代公司治理基础。
后一篇:“三重一大”事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