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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混改如何混

(2023-10-25 10:38:25)

国有企业混改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新时期的一个重大举措,甚至可以说是中国改革的又一个里程碑。怎么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央文件已经说得比较清楚。我想在实施中,是不是应该强调三点,即“三个确保”。

一是要确保依法依规。

混改不能任性胡来乱来,对于新加入的资本要依法依规,平等对待。这里的关键,是要尽快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要明晰企业产权,实行同股同权,依法保护各类股东产权,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和党组织的权责关系,形成定位清晰、权责对等、运转协调、制衡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是要确保信息公开。

国企混改是一场事关国企和民企命运的新的革命,在混改过程中要确保自始至终信息的公开透明,如国有企业产权和股权转让、企业增资扩股、上市公司增发等信息应通过产权、股权、证券市场公开披露,公开择优确定投资人,达成交易意向后,及时公示交易对象、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等信息。

三是要确保自主自愿。

既然国企混改是一个新事物,是一项事关国家经济全局的重大战略措施,那么,在改不改,如何改,尤其是民营企业进不进入国企,如何进入等方面,应该严格实行“三不”,即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切莫为了完成任务而匆匆凑数,搞形式主义。

而且,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民企资本进入国企以后,应该建立完善的、合理的退出机制,确保在民企资本觉得无利可图或因为其他原因不愿意再呆在里面时,能够依法依规地顺利退出。

只有确保自主自愿,才能打消民营企业顾虑,更好地推进国企混改。

“混改”的底层逻辑

为什么有的“混改”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一是重非公资本引入,轻产业重组升级。

很多国企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混改任务,火急火燎地找非公资本、找投资机构,上级也积极主动的拉郎配,为了“混”而“混”,效果就可以想见了。

非公资本、战略投资者的引入目的是什么?大家不要忘了初衷,可以改善财务报表、降低资产负债率,但不能局限于此。改善财务状况有意义,但至少不是重点,更不是唯一目的,轰轰烈烈混改一场,只是拉来了点钱,太不值了。产业升级、核心能力提升才是重点,当然也包括治理机制的完善。那么,如何实现产业升级、核心能力的提升?首先应查找自身的不足,缺什么,补什么;其次,要匹配合适的资源,选好对象;最后,通过产业融合重组,真正形成合力,而不是貌合神离。

二是重股权结构优化,轻治理机制完善。

非公资本进来了,股权结构自然就优化了,所谓的所有者缺位问题好像也就化解了。事情就这么简单吗?有了非公股东,国企法人治理问题就自然解决了吗?非也,治理机制才是关键。

治理机制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四个层面,董事会、经理层是关键,章程的修改完善是主要着力点。二股东、三股东等给几个董事席位,这些董事是否可以进入董事会专委会,拥有给企业发展建言献策、监督制衡的话语权,大股东以外董事占多大比例、是否过半?这些是董事会治理机制的重点。如何支持董事会选择有本事的经理人,而不只是简单的一纸任命、换汤不换药,以及经理人的任期制、契约化制度的建立,这些是经理层治理机制的重点。

三是重审计评估和管控考核,轻利益共享与文化融合。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混改的底线,按要求进行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是混改的必要动作,这是政治任务,决不能疏忽。但也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即完全忽视混改对象的利益,以极端负责的面目造成了及其不负责的改革结果。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是有所求的,没有利益诉求的满足,就会丧失动力。做大蛋糕与分蛋糕同等重要,有时候可能更重要。

混改方案实施过程中,重视对混改企业的战略管控和业绩考核,唯恐管不到位、管不好,但却忽视了文化融合和利益平衡,混改各方便出现了同床异梦的现象,结婚了却没有感情,更没有产出。

“混改”的底层逻辑: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其关键痛点在哪?

国企改革有明、暗两条线,明线是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暗线是产业升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

混改的直接成果是通过产权多元化,整合劳动、资本、技术、管理和自然资源等要素,形成新的产业链和价值链。但混改的核心目的,即底层逻辑并不在于此。不搞产权多元化,就不能整合生产要素了吗?底层逻辑是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这句话有点大,具体一点讲,核心是通过混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为什么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痛点在哪?

痛点一:一家人、一言堂

第一种表现:一切大股东说了算。从人事任免、战略决策到日常经营管理,子公司处于被遥控状态,事事请示汇报。董事长一般由集团领导兼任,身兼多职,无暇顾及,更多的事情由大股东总部说了算,大股东的职能部门可以随时对子公司发号施令。

第二种表现:董事长一言堂。董事差不多均来自大股东,都是自己人,谁官大谁说了算,董事长一发言,会议就结束了,决策效率奇高,决策质量和风险控制就难说了。董事个人背景雷同,老张明白的事,老李也明白;老张不懂的,老李也不咋懂,大家提不出不同意见,信息不全面,决策质量就可以想到了。

痛点二:“大丈夫”、“小媳妇”

“大丈夫”,借指内部人控制;“小媳妇”,借指经营层缺乏自主权。在目前的国企,两种极端现象依然会或多或少的存在。

内部人控制的具体表现:上级撒手不管,董事会形同虚设,经营层自己定指标,自己定分配政策,董事会照单全收,经营层旱涝保收、包赚不赔。

经营层缺乏自主权的具体表现:上级管人管事管资产,什么都管,什么都不负责。董事长操办一切,总经理就是实质上的经营二把手,总经理乃至经营层什么也定不了。

问题看起来是两个极端,原因却只有一个,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也包括监事会,法人治理各类组织的职责界面定义不清。

痛点三:觉悟驱动、乌纱帽激励

主要表现:年初定指标、下责任令轰轰烈烈,年终分配搞平衡、吃大锅饭。靠觉悟驱动,觉悟高就多干、觉悟低的混日子,钱一分不少拿。靠乌纱帽激励,干好了可以升官,但官帽子有限,激励能持久吗?

另一种表现:搞了战略规划,准备大干一场,一纸文件高升了、换岗了,来个新人,又重新搞一套,企业能持续发展吗?经理人自己都不知道明天在哪上班,能干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吗?

痛点很痛,如何解决?混改的核心目的就在于此。只“混”不改是不行的,“混”只是股权多元化,改治理结构、改治理机制,“混”才能发挥作用。改治理结构,主要是“股东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转变,让董事会成为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改治理机制,核心是优化董事会构成,形成监督制衡机制;明确董事会职责定位,建立经营层的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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