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数字经济划重点,发挥数据要素作用
(2022-04-21 09:29:45)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近年来已有多个国家顶层设计的指导。2020年4月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及同年10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数据要素市场化的核心思路。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年3月曾发布公告,就28条“数据基础制度观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到,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上,应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
去年,广东已发布《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等政策。《工作要点》同样要求今年建立健全数据法规制度体系,出台《广东省公共数据开放暂行办法》,研究制订《广东省数据条例》。推进公共数据资产登记与评估试点,研究制订公共数据资产登记相关制度。
在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工作要点》要求,开展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评估体系。广东此前在全国首创首席数据官制度。2021年4月《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出台后,广东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等13个省级部门,广州市等11个地市开展了试点。
“目前,各试点地区和部门开展了包括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加快首席数据官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建设、强化公共数据共享与治理,以及建立健全首席数据官培训体系在内的各项工作。”魏文涛表示,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将进入评估总结、全面推广的新阶段,将印发《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全省首席数据官履职能力评估工作,结合试点成效推动政府首席数据官制度在全省全面推广。
关于促进数据交易流通,《工作要点》要求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建设省数据交易场所,支持建设深圳市数据交易所。
魏文涛介绍,广东已成立多家数据服务公司,如深圳南方大数据交易有限公司、深圳数据交易有限公司、华南(广东)国际数据交易有限公司和广州数据交易有限公司等,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建设省数据交易场所,搭建数据交易平台,促进数据交易流通。“这是广东培育两级数据要素市场,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必要之举。”
去年10月,广东印发《关于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相关试点工作的通知》,首创数据经纪人制度。《工作要点》提出,推动数据经纪人试点,规范开展数据要素市场流通中介服务,探索建立数据经纪人管理制度。
“广东在广州海珠、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佛山南海、中山、江门开展数据经纪人试点,探索设立社会性数据经纪机构,开展数据要素市场流通中介服务,规范数据经纪人执业行为。”魏文涛表示,目前各试点单位处于试点实施方案研究编制阶段,其中海珠去年11月率先印发本地区数据经纪人试点实施方案,南海今年3月印发试点实施方案。
《工作要点》还要求推进“数据海关”试点,开展跨境数据流通的审查、评估、监管等工作,探索建立跨境数据监管制度。“广东已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开展 ‘数据海关’试点,探索完善数据跨境审批与管控机制,开展跨境数据流通的审查、评估、监管等工作。”魏文涛透露,在“数据海关”方面,将以申报国家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梳理“探索设立数据海关”等需国家授权事项清单,支持广东数据要素跨境流动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