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随着近期国家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群众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机制改革的关注度再度高涨,日前,浙江出台《关于创新全省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监管和医疗机构自主采购有机结合的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可直接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价格谈判。
以往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全省按照同一价格采购药品,一个省有大量医疗机构,它们在药品采购规模、配送距离以及回款条件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采购价格理应有所不同,但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却在政府主导下要求这些众多医疗机构按照同一价格采购同一中标品规,很大程度上将医疗卫生机构与药企买卖双方的市场行为变成了行政审批行为,违背了基本的市场价格形成规则。由此可见,此次创新旨在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直接干预。
医院药企直接议价,也打破了施行近20年的“药品政府定价制度”。由于政府和药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等、不公开,加上采购环节中可能出现的权力寻租、回扣等现象,导致市场出现了药品定价远远高出其实际市场价值的现象。此前70多万种药品零售价、出厂价的比对清单被媒体公布,部分药品价差高得令人咋舌。一些药企上报药品零售价时,不仅将专利、独家研发等成本囊括进去,甚至还包括了医院医生收取回扣的成本。
药品定价回归市场调节后,有助于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保持合理水平,较低价格的药品可以凭借相对合理的价格重出江湖,而过高价格的药品也会面临市场带来的激烈竞争优胜劣汰,有效破解一面是廉价药“一药难求”,另一面则是“屡禁不止”的高价药难题。
当然,也有人担心,要是医院和药企直接谈价格了,没有一个政府指导价,那他们会不会把药品的成本打得很高,然后卖得更贵?《意见》也明确指出,会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比如:将药品集中采购情况作为医院及其负责人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及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如果医院和药企之间有“勾结”,涉及网下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等行为的,将会依法严肃查处等。
其实,取消政府定价不是一放了之,不等于放任不管,而是表明政府的职能重心从事前定价加快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工作重点从监管价格水平加快向监管价格行为转移。政府定价角色在未来药品的形成机制中基本淡出,更多地发挥监督监管的职能,将药品价格更多地交由市场来决定,让药价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进而形成合理的药品市场运作机制,这也是践行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理念。
总而言之,药品价格改革涉及重大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医院、企业之间的共同合作,要注重实施过程,在公开透明的前提下稳步推进,真正让老百姓得实惠。市场只有充分竞争才能形成一个真正的市场,同样市场也需要监管来形成一个成熟理性的市场。这些改革和创新也充分说明了政府从“单只手”管制药品价格向更好地发挥政府、市场“两只手”作用的转变。
取消政府定价不是一放了之,不等于放任不管,而是表明政府的职能重心从事前定价加快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工作重点从监管价格水平加快向监管价格行为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