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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浙江省公安交警部门在杭州举行浙江省公安机关实施公安交通管理十项创新举措新闻发布会。十项举措分别是:实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互联网自主预约、实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省内异地考试、实行部分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直接申请考试、实现机动车驾驶人记分互联网远程学习教育、实现机动车省内异地检验、实现免检机动车省内异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实现全天候移车告知服务、实现互联网上通过银联卡缴纳道路交通违法罚款、实现物损道路交通事故网上快速处理、实行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信用信息发布,等等。
十项创新举措,四个字可以概括: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顾名思义,就是把“人”放在第一位,其他放在第二位或者更靠后面的位置。古人治国,“民为邦本”;《论语》,马厩失火,孔子问:“伤人了吗?”不问马。而当“以人为本”四字成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也就被赋予了全新的、更高层次的意义——“以人为本”既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的体现,也是实现这一根本宗旨的前提。“以人为本”与“为人民服务”相辅相成。从“以人为本”的角度,上述十项创新举措可谓风行水上,自然成文。
应该说,老百姓找政府办事遭遇“障碍”,有些障碍是人为设置的,有些“障碍”则是受客观条件所限。即以上述十项创新举措为例,其中至少有九项,若不是在互联网、数码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即便“以人为本”了,也不易实现。那么从这个角度说,浙江省公安机关实施公安交通管理十项创新举措,也可谓“互联网 ”的切实实践。互联网不但可以“ ”金融、“ ”房产、“ ”餐饮、“ ”电影、“ ”新闻,同样可以“ ”政府行政、“ ”以人为本。“互联网 ”造就了无所不在的创新——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大众创新、协同创新,创新驱动已成为发展的“新常态”。其实也未必不可以说,以“互联网 ”创新政府管理模式、服务模式,也正在成为一种“新常态”。
但笔者一直认为,“技术”只属于并且永远属于“工具”的层面,决定“技术”用于何处、让“技术”发挥何种作用的,是掌握、使用技术的人。“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我们相信,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互联网 ”一定会给我们带来更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