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店镇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013-05-23 07:57:01)殷店镇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遵循“学校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的理念,落实“稳定就是发展”的理念,充分体现人文的关怀和展现人性的光辉,考核内容与文件相同,考核方法学校细化,特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人本办学。尊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在学校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不断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始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3、激励做事,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践行终身从教、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实效高效、力戒繁琐。
二、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公办教师。
三、组织机构
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马明刚
成员:刘宗挚
四、考核方法及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2、学生(全部)和家长(代表)测评,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
3、平时考核指每月的过程考核,定期考核指季度考核。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占25%、良好占30%、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名额优先考虑校中层及以上人员,称职名额数按服务学校年限由后往前统计。
5、不是学校中层及以上人员季度考核等次为“优”的,须服务学校年满五年。
6、有下列情形之一,季度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称职或不称职等次:
(1)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或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3)违反工作规定,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
(4)因事无请假、在校不在岗累计超过6课时或旷课1课时;(婚、产、丧假除外,公、私假须经教导处同意允许教师间功课互调)。
备注:
2.季度考核期内在工作有突出表现的优先考虑考核等级
3.优秀、良好等次名额不足需递补或多余需删减时由考核委员会成员票决。
(二)考核程序:
1、平时绩效考核的工作程序
(1)各年段、组结合常规检查教师每月的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德育工作完成情况、学习培训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等,并如实作好记载。
(2)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按照学校绩效考核细则将月常规检查情况折算成积分或等级,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3)学校将平时绩效考核结果和意见及时反馈教师本人。
2、季度绩效考核的工作程序
季度绩效考核坚持发扬民主、全面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月考核与季度汇总统筹考核。
(1)教职工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季度个人总结。
(2)学校考核委员会按照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采取多种形式对教职工进行考核,结合平时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3)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
(4)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师的复核申请。
(5)学校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教委办备案。
(6)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根据基础性绩效考核结果,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按季度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由学校根据奖励性绩效考核结果和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具体确定分配等次和额度,分别在每季度末发放。要注意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
六、季度考核内容及细则
(一)德(10分)
1、考核内容: “德”(权重10%)。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福建省教育系统“十不准”、“20条禁令”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1)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文明执教,语言规范健康,使用普通话,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得体。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2)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地发展。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每个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发现学生不良言行要及时纠正、处理。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有安全措施,无责任事故。
(3)廉洁从教。不为学生有偿补课,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兼教兼商;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和礼品;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利用学生家长的关系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向学生和家长推销教辅资料。
(4)家校联系。尊重学生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开好家长座谈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家长座谈会。
(5)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做有损国家和集体荣誉的事。
2、考核办法
①学生、家长评教占50%。(5分)
②同事、领导评价占50%。(5分)
(二)能(20分 )
1、考核内容:“能”(权重20%)。主要考核履行教师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
(1)教育能力。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内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育人的能力。
(2)教学能力。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能力。
(3)教育科研能力。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改革)、撰写教育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能力。
(4)专业发展。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能力。中小学教师应树立终身学习意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丰富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促进专业发展。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学习活动和培训,教师每季度应完成20学时的继续教育;每季度按规定完成读书计划和不少于2000字的读书笔记; 5年(包括5年)以下教龄的教师同学科之间相互听课不少于5节/月,5年及以上教龄的教师不少于3节/月。
2、考核办法
①教育教学能力 40% (8分)
由教导处与教研组长先定性评价,打出等级,再换算成相应的分数。
②教育科研能力 30% (6分)
由教导处及教研组长考核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情况(全勤2分);每季度至少完成教育科研论文一篇(2分),积极参与学校及以上课题研究且按规定完成教学反思(2分)。
③专业发展 30% (6分)
由考核组考核教师:继续教育完成规定课时(2分);每季度完成规定的读书笔记及教学随笔(2分);按规定要求完成听课(2分)。
若有不足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三)勤 (30分)
1、考核内容:“勤”(权重30%)。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和学校兼职等方面的情况。
(1)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情况,坚持上岗满工作量原则。
(2)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执行《随县教师教学常规管理实施意见》情况。
(3)兼职工作。主要考核教师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以及其他工作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学校交办的临时性工作情况。
(4)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的情况,参加学校集会和活动情况。
2、考核办法
①工作量 20%(9分):完成工作量情况。
②教学常规 50% (12分):考核组先评出等级,优秀类(90—100分),合格类(70—90分),基本合格(60—70分),不合格(60分以下)。
③出勤 30%(9分):全勤满分,有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一天扣1分、事假一天扣2分,其余参照常规制度执行。
(四)绩 40分
1、考核内容:“绩”(权重40%)。主要考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1)教育效果。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情况。善于结合学科特点,寓德育教育于教育教学之中,针对学生实际,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养。班主任能较好地协调与科任教师之间的关系,科任教师主动配合班主任工作。
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对班主任的考核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级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情况,所任教班级学风浓、班风好。
(2)教学效果。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素质、创新能力发展,学科班级单元考、期中、期末考合格率、优生率,以及(转化后进生)帮助学困生等方面的情况,所教学生品德和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所任教学科教育教学效果好。
(3)教研业绩。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及改革、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方面的获奖情况.
(4)专业发展。考核教师学历提升、专业水平提升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情况。
(5)获奖情况。各级评优表彰,所教班级和学生参加活动获奖。
2、考核办法
①教育教学学效果(30分)
分年段考核,考核所任班级及学科的及格率、优秀率,技能学科由考核小组根据平时课堂教学情况及学生、教师的反馈情况打出等级,最高不超过30分。(若中途接班酌情考核)
②教研及专业业绩(10分)
教师在论文撰写、教学竞赛等方面获奖情况:有在校、镇、县(市)、市、省获奖分别为1、2、3、4、5。(同篇不累计)
指导学生在校、镇、县(市)、市、省获奖分别为1、2、3、4、5分。(同项不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