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研究—财务分析】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分析(3):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2022-08-07 20:45:57)分类: 专题研究 |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CSA 1324),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即未同时存在多项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已作出充分披露)。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需要注意的是,CSA 1324修订前,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是作为“强调事项”在审计报告中描述的。修订后,“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优先于强调事项考虑。
一、持续经营疑虑与重大不确定性
1.持续经营疑虑
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被审计单位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假定其经营活动在可预见的将来会继续下去,不拟也不必终止经营或破产清算,可以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可预见的将来通常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就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的适当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得出结论,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CSA 1324应用指南列举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财务方面—11项;经营方面—6项;其他方面—4项。这些示例并不能涵盖所有事项或情况,也不意味着存在其中一个或多个项目就一定表明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如果注册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鉴于不确定性潜在影响的重要程度和发生的可能性,为了使财务报表实现公允反映,管理层有必要适当披露该不确定性的性质和影响,则表明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实务中,若公司存在巨额亏损或持续亏损、营运资金为负数或债务逾期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资不抵债或主营业务萎缩或计划重组等状况,则通常表明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此时若同时生产经营停滞,且重组不确定,则发表无法表示意见为宜。
3.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若仅存在持续或巨额亏损、资产负债率较高、短期偿债压力大,但净资产不为负,且生产经营仍正常进行(收入持续增长或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正数),则在经营活动在可预见的将来会继续下去,不拟也不必终止经营或破产清算时,可以认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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