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桐花文學獎」徵件簡章
(2013-04-17 13: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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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文化桐花文学征文文化 |
分类: 文坛动态 |
第四屆「桐花文學獎」徵件簡章
一、目的:徵集蘊涵客家文化或桐花意象之文學作品,鼓勵客家文學創作,增進客家文學寫作風氣,以收集客家文學推廣之長期效益,特辦理此徵文活動。
二、主辦單位:客家委員會
三、承辦單位:臺灣文化產業發展協會
四、參加對象:對藝文創作有興趣、以正體中文(含客語漢字)書寫者,不限國籍,
五、徵件主題:以「桐花」或「客家」為創作主題,創作內容與客家文化相關之內容。
六、徵選類別與作品字數:
(一)一般組:
1.新詩:15~25行。
2.散文:3千字~5千字。
3.短篇小說:1萬字以內。
4.小品文:800~1千字。
(二)客語組:
2.小品文:800~1千字。
七、獎勵辦法:
(一)一般組:
1.新詩:首獎1名,獎金10萬元。
優等1名,獎金6萬元。
佳作5名,獎金5千元。
2.散文:首獎1名,獎金12萬元。
優等1名,獎金8萬元。
佳作5名,獎金8千元。
3.短篇小說:首獎1名,獎金15萬元。
優等1名,獎金12萬元。
佳作3名,獎金2萬元。
4.小品文:首獎1名,獎金5萬元。
(二)客語組:
1.新詩:首獎1名,獎金10萬元。
優等1名,獎金6萬元。
佳作5名,獎金5千元。
2.小品文:首獎1名,獎金5萬元。
優等1名,獎金3萬元。
佳作5名,獎金5千元。
說明:
1.
2.
3.
八、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102年7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九、評選方式:
1.
2.
3.
十、報名方式:
一律掛號郵寄。作品一式4份,連同報名表(請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護照正面影本)及同意書正本1份(請簽名或蓋章)以信封裝袋密封,信封上註明「桐花文學獎」及「參賽類別」,掛號郵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2樓之5,桐花文學獎 徵件小組」收即可。
十一、簡章及報名表索取:
請至「第四屆桐花主題網」(http://www.tungliterature.tw/)下載報名表及同意書,或附回郵信封寄至「100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2樓之5,桐花文學獎 徵件小組」收即可。
十二、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須以正體中文(含客語漢字)撰寫,且為未經發表過之作品。
(2) 請採A4紙張,直式橫書電腦繕打、word 12號細明體,左側裝訂。如以稿紙書寫者,請謄錄清楚(字體工整)。
(3)
如使用客家字,需以「客語漢字」表示,客語漢字之標準,請至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網站查詢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且主辦單位保有修正之權利。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網站如下:
http://www.edu.tw/files/download/MANDR/hakka-words.pdf
(4) 參賽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稿件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違者不列入評選。稿件字數不符合規定者,亦不列入評選。
(5) 各類得獎名單將於評審作業完成後公布於活動網站或相關媒體,徵件小組亦將個別通知每位得獎者。
(6) 得獎者請務必於公布名單、接獲通知後一週內,提供作品電子檔,以利專書出版事宜。
(7) 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之全部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授權予主辦單位擁有不限時間、次數及地域之利用權限,主辦單位並得再授權予第三人;得獎者且同意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8) 參賽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或獎狀,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1)
(2)
(3)
(9) 作品出版: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出版權利,不另支酬勞;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10冊。
(10) 凡參賽即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簡章內容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變更之權利,請注意活動網站公告,並以公告為準。
十三、洽詢專線:
電話:(02)2351-0116 桐花文學獎 徵件小組
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2樓之5(臺灣文化產業發展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