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旅游退订可以理解,但要遵循契约精神

(2015-06-08 07:26:48)
标签:

杂谈

旅游退订可以理解,但要遵循契约精神

 


“东方之星”事件引发的后续效应是多方面的。在绍兴,一股旅游退订潮悄然而起,退订过程中则矛盾频发,有些甚至闹到了旅游管理部门。一时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闹得不可开交。(
66日《天天商报》)

要说游客想退团,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一般而言,如果刚刚发生过同类事件,要你再去尝试的话,难免心有余悸。更何况,这次退订潮中,还有一个理由是韩国的中东呼吸综合征,那里相关患者激增,很多人担心去了以后保不定就染上了呢?旅游本来是为了图乐子,不去也没有关系,谁愿意冒这个险啊?

但是,要求退订,这里有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那就是合同如何解除的问题,背后则是现代社会的一种基本素养,那就是契约精神。

签下去的合同是否可以解除。答案当然是肯定的。西谚有云,“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你一定不愿意的东西,法律不能强迫你去做。但是,你解除合同,需要有个合法的理由,譬如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啦!这些法定事由,如果有,你要解除,没问题!反之,如果没有,你要强行单方面解除,也可以,只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罢了,包括违约金啊、赔偿损失啊,等等。

合同关系建立后,一方往往会根据合同的要求,积极展开准备工作。如果此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必然会带来损失,所以法律要保护这些受害人。况且,一个社会,也只有普遍树立起一种契约精神,大家自觉地按照合同办事,非法定的特殊事由绝对不能解除合同。这样一个社会,人与人之间才可以是彼此信任的、有保障的,社会才会是有序的、安定的,生产生活才能按照既定的方针协议来办,社会才能不断地发展进步。

就最近的一些退订事件来看,许多人只是出于一种心理恐慌,感到一条游轮出事了,天下游轮都不可靠了。还有人认为韩国出中东呼吸综合征了,我就别出去了。站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这样的想法固然可以理解。但是,可以理解并不代表这些理由便是理性的、可以接受的。如果因为一条游轮出事,就担心所有的游轮都不安全了,那么照此推论,道路交通事故每天都有,是不是我们现在就不能坐汽车了呢?韩国的中东呼吸征也一样,传播性疾病在没有达到一定的限度时,对于整个社会来讲还是安全的。所以,无论是韩国政府还是中国外交部,目前都没有发布旅游警告。在这种情况下,那份特殊的警惕心,远没有达到法定的不可抗力的要求。你要退订,可以,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我们具有一定的契约精神的话,这样的推理是很容易接受的。只是,契约精神说起来容易理解,但要内化为一种行动,就难了。于是,凭空出现了许多争论。

虽然旅行社方面有许多不足的地方,平时也时有耳闻。但这事论事,公允地说,退订潮中的旅客确实缺少了那么一点契约精神,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挑明、说清、讲透。只有这样,退订潮才能在平稳、理性的状态下进行,这样对谁来说都是件好事。 孙壮 2015年6月7日


阅读
举报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