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总结及多次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
(2012-09-09 12: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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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会计处理长期股权投资杂谈 |
分类: 会计与审计 |
一、核算方法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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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
核算方法 |
是否需要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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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
成本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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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
成本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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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
权益法 |
是 |
二、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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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
处理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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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0% |
按照原持股比例权益法追溯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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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30% |
按照处置后的持股比例按照权益法追溯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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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70% |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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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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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10% |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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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10% |
三、首先看一下第(1)情况: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的,在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新增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
①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
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追加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和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进行上述调整时,应当综合开考虑与原持有投资和追加投资相关商誉或计入损益金额。
(应在两个时点分别比较其取得成本与当时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如果都为正的商誉,则都不调整,如果都为负的商誉,则分别调整留存收益和本期的营业外收入,如果一正一负,正大于负,则不做调整,如果负大于正,负商誉在第一个时点,则差额调整留存收益,若是在第二个时点,则差额调整本期营业外收入。)
②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追加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追加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应调整留存收益,对于追加投资当期期初至追加投资交易日之间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应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再持期间按照公允价值的变动按照原持股比例根据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原持股比例)
四、再来看一下第(2)情况: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是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情况下:
①应按处置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借:银行存款
②在此基础上,应当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假设一开始就是按照处置后的比例进行投资,要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③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因处置投资导致转变为权益法核算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扣除已发放及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之日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按照处置后的比例在原持有期间按照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贷: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留存收益的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五、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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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形成方式 |
长投初始投资成本 |
明细 |
长投后续计量 |
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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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以外 |
所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直接相关费用 |
持股比例低 |
成本法 |
不用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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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影响 |
权益法 |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商誉),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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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控制 |
权益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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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
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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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财务报表 |
合并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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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 |
1、合并日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全部持股比例 2、合并日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只差=新增投资成本,新增投资成本与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的差额,调资本公积、留存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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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同一控制 |
1.购买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保持其账面价值不变: ①购买日之前所持股权用成本法核算的,为成本法核算下至购买日应有的账面价值; ②购买日之前所持股权用权益法核算的,为权益法核算下至购买日应有的账面价值; ③购买日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金融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的,为至购买日的账面价值。 2.追加投资按购买日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应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3.购买方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待购买方出售该股权时才可转入投资收益; 4.多次交易完成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时,按照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相关原则处理即可 |
合并财务报表中,购买方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购买日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2.合并成本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合并成本=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3.按上述合并成本的基础,比较购买日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确定购买日应予确认的商誉,或者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金额; 购买日的合并商誉=按上述计算的合并成本-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母公司持股比例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备注:合并财务报表中,这里的处理原则就是将原来的股权投资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出售,所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处置与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至当期投资收益;然后又以公允价值购回这部分股权投资,相当于把原来的持股比例的那部分调整到购买日的公允,然后在再加上新购比例部分的公允与整体公允乘以总的持股比例去比较,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这样合并抵销的时候才能抵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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