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昊想追随郎平并和“黄金一代”的队友重聚,一起打两个月的甲B联赛,没想到卡在了岳金库为她开出的百万转会费上。
最近几天,岳金库不断通过媒体表达奥运冠军杨昊绝对不能被“贱卖”,提出“一个奥运冠军,只有几万块的转会费,太贬低她的身价”,他甚至把杨昊这十几年在辽宁队领工资、领奖金的帐连同这些年用于培养杨昊的钱一并算上,认为恒大如果不能为杨昊转会付出百万转会费,就是缺乏诚意的表现,那这宗买卖就没的谈了。
现在问题就来了,杨昊的转会费到底多少是合理的?是岳金库狮子大开口说出的“百万”?还是他向媒体透露的恒大提出的不足“十万”?
我想既然是市场,总会有个规则。
据有关了解国内外排球转会市场的人士介绍,按照国际排球市场的转会惯例,运动员的转会费大都是俱乐部付给买入球员薪水的百分之十左右,而这个比例还要看球员为俱乐部效力的时间长短,如果只是短期转会几个月的话,那买入球员的俱乐部付出的转会费肯定要更低。
上面所说的转会费,是纯属于俱乐部之间的交易,但是有时转会费的概念会比这个大一些,除了包括买卖球员俱乐部之间的交易,还包括了转会球员的工资。所以在谈这笔转会费是多是少时,还要明确这个概念。
据了解,转会费中包含转会球员工资这种情况在国内的转会市场上也常常出现。
举个例子说,一个球员从A队转到B队打一年,双方谈妥,明确转会费为5万人民币,之后该球员虽到B队打球,但是工资仍要到A队领取。B队并不是真正拥有这名球员,一年合同期满,该队员仍然是A队的人。
在此分析一下杨昊的情况,她到广东恒大打球,只是短短的三个月时间。明年一月底甲B联赛结束,她和恒大的合同就到期了,说白了就是到恒大打份短工而已。之后杨昊退役,无论做出什么选择,都还是从辽宁队办理相关的手续。在这种情况下,恒大为杨昊开出的所谓“转会费”,其实就是付给辽宁队租借杨昊三个月的费用,而且有一点可以明确,杨昊到恒大打球三个月的工资,将由恒大女排另外支付给杨昊,跟这笔所谓的“转会费”无关。
如此说来,岳金库为杨昊开出的百万转会费显然很不靠谱,恒大女排不是要“买人”,岳金库也不应该就想真把杨昊给“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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