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岳钟琪的籍贯
“籍贯”是指一个人相对应的祖居地或出生地。“户籍”即一个人向居住地官方户政部门登记入册时的地址。“籍贯”对当事人来说永远是不变的,而“户籍”随迁徙是可变更的。“原籍”一般情况下是指当事人迁徙之前的户籍地,也有指当事人籍贯地的。
根据马成福先生在《岳钟琪生于景泰永泰堡考》一文中考证:岳钟琪远祖16世岳大舟于明万历入临洮府,自17世岳仲武于明万历二十年(1592)从军入景泰永泰堡至20世岳升龙授四川提督入川止,该支岳氏于永泰堡定居近一百余年。1686年岳钟琪就出生于临洮府永泰营中,尽管岳钟琪出生后曾随祖、父辗转迁徙数地(所徙之地均距永泰堡不远),但该支岳氏的在甘肃的祖居地却在永泰营,其数代岳氏先人都葬在此处“岳家坟掌”。马先生得出结论,岳钟琪的籍贯应为:陕西省临洮府永泰堡(旧时临洮府属陕西省管辖),即今甘肃省景泰县寺滩乡永泰村。
今甘肃省景泰县寺滩乡永泰村是岳钟琪的籍贯,也是他最初的户籍地。由于岳钟琪一生中迁徙不复杂,因而他的原籍也是甘肃省景泰县寺滩乡永泰村。
二、岳钟琪最后户籍地是成都
康熙三十五年(1696)十岁的岳钟琪随父岳升龙升任四川提督来到四川,住进了成都市内箭道街(即后来的岳府街)的岳府,并在这里长大成人。1710年(康熙四十九年)岳升龙因眼疾请辞,又因母亲张太夫人年过九旬,乞入籍四川。二十四岁的岳钟琪也随之入了四川成都户籍。
当时,箭道街岳府及后来的浣花溪北姜园两地均在华阳县辖区内(岳府街今属锦江区,姜园地今属青羊区),岳钟琪此时的户籍本应为:四川省成都府华阳县。可是民国《华阳县志》上,仅有“岳府”及“姜园”位于县境内一说。而清《成都县志》上。却以不同归类,记录了该支岳氏在内的十余人名录。而清嘉庆《金堂县志》提到岳钟琪侄子岳澍(弟岳钟衍之子)不是“县庠生”,而是“府庠生”。由此证明,岳升龙及其该支岳氏子弟(含岳钟琪)最后的户籍是“四川成都”。
三、岳钟琪在川内的故居
“故居”指人已故去,其生前曾以居家过日子的房屋,才可称为“故居”。 “旧居”
也是曾以居家过日子的房屋,不过却是相对于“新居”而言。居人尚在世时,才可言“新、旧居”,人一故去,皆是“故居”了。
岳钟琪的故居首先是成都市内的岳府。岳钟琪虽说在府内长大成人,做官以后也是其固定居所,不过十多年在西北的征战,很难想象岳钟琪有多少在家的日子。何况,雍正十年(1732),岳钟琪被问罪,“平番祖业,变价入官”,其岳府的结局可想而知。后虽被释,也只得择百花潭浣花溪畔姜园蛰居。“姜园”可称为岳钟琪“故居”。由于历史原因,岳府与姜园早已不存。
岳钟琪虽葬于金堂县栖贤松秀山(后世又称岳公山),祖母张太夫人墓侧,其旁的绿绕山庄传说曾是岳钟琪“别墅”。其实,这“别墅”当初应是岳升龙“丁忧”时所结之芦舍,也是岳氏家族每年祭奠张太夫人时的临时住所,后虽为其同父异母弟岳钟珩携母金氏的居所,确与岳钟琪故居无关。
彭山县保胜乡金刚村金刚山上有岳升龙坟茔,但岳钟琪只在为其父“丁忧”时,才会在此结舍,其后也只有祭扫父母坟时,才可能临时在此住上一段时间,因而彭山县金刚村不可能有岳钟琪故居存在。
岳钟琪军旅间,所居之处,皆不可称其为“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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