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省教育厅拟对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基本条件包括: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具有陕西籍贯的应届、往届非在职考生或在陕西工作的在职考生,同意毕业后回陕西就业。
应届毕业生、往届非在职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提供的材料不同,详情请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网站查看,材料提交时间 2015年10月9日-16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提供资料由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由学生本人领回,并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领取校验码。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追究本人及所在单位责任,并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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