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居民阶梯气价,第一档气量按照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气量按照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量。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按照1∶1.2∶1.5的比价关系确定。按照国家要求,在对我省城市居民管道用气情况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参考外省市的经验做法,省物价局初步提出了两套价格方案。按照我省提出的听证方案二,即月均28方为一档用气量测算,约有88.6%的非独立采暖居民家庭不会因实施居民阶梯气价而增加生活支出,其余家庭在第一档用气范围内的用气量不会增加支出,超出第一档用气范围的用气量支出会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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