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的营养餐里还需要添加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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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营养餐新华网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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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试点范围包括680个县(市)、约2600万在校生。初步测算,国家试点每年需资金160多亿元,由中央财政负担。(10月27日《新京报》)
据报道,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去年针对贫困地区1400多名孩子进行了一场体检,结果显示:每100个孩子中,12个身高低于同龄城市孩子6至15厘米;每100个孩子中,9个体重低于同龄城市孩子7至15公斤;参与调查的孩子中,生长迟缓率近12%,低体重率达到9%,有的孩子维生素C的摄入量几乎为零。孩子发育迟缓,正是因为营养摄入严重不足。在这种语境中,中央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显然颇为必要。
营养餐虽好,但能不能吃到孩子肚子里,还是个未知数。有个细节值得关注,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补助资金严格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严禁直接发放给学生和家长,严防虚报冒领。禁止发给学生和家长,有着良苦用心,是担心学生领了补助金却没有买吃的,还担心家长领了补助金没有用在孩子身上。笔者担心的是,发给学校或食堂同样不可靠。
不少学校食堂缺乏良心,唯利是图。前不久,媒体报道了烂菜事件——贵州遵义中华路东风小学部分家长发现,一车已经开始腐烂的蔬菜,竟是准备做给学生吃的中午菜。愤怒之下,家长将这些烂菜搬到街道中间,愤怒挞伐,最后该食堂被停业整顿,校长被当场免职。其实,无良学校食堂不只这一家,媒体经常报道一些食堂承包人道德败坏,给学生吃质劣价高的食物。
食堂难让人寄望的背后,是学校管理不严,是教育主管部门监督不够,甚至许多时候,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也沦为利益主体,与食堂沆瀣一气,参与利益分肥。因此,贫困生的营养餐里还需要添加监管。
最好的监管者应该是学生和家长,因为他们是营养改善计划的直接受益者,最有监督冲动;但现实问题不容乐观。一方面,相对于强大的学校,学生是权利贫困群体,不敢监督;另一方面,贫困生的家长往往在外打工,无法监督。我国目前有5800万留守儿童,这意味着起码上亿名家长不在孩子身边,家长不在身边,他们即便想监督也心有余而力不足。为此,就需要吸收社会监督,比如可以吁请代表委员、新闻媒体进行监督,而代表委员和新闻媒体也有责任主动监督。此外,还需要制定严格的配套措施,加大惩戒力度,对胆敢蚕食营养餐的人依法严惩。这就需要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司法部门及时跟进。
让孩子吃上营养餐,不是权宜之计,而应该成为一种制度建设,立法安排。惟其如此,贫困生才能吃上踏实的营养餐,那些利欲熏心之徒人才会打消谋利想法,手不敢乱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