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过苹果派关于消防等级的博文,链接:https://www.fly19.net/?p=370
当时想,这是洲际航线才会遇到的情况,我们公司还很遥远。谁知今天就出现了:克拉玛依发了个通告,一直到明年2月份,因为消防等级,不接收737-700以上的飞机。对我们公司的影响是,克拉玛依是我们飞新疆的备降场之一,且多用800执行。于是在苹果派的基础上研究了下:
首先,MH/T
7003-1995《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的替代标准MH/T
7003-2008已经删除了消防的部分,这部分内容被整合进MH/T
7015-2007《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下载地址:http://115.com/file/dneeye72),7003-1995的“最多可降两级”的描述已被废除,改为与ICAO
ANNEX 14保持一致,即最多可降一个消防等级。
“3.2 按航空器起降频率调整消防保障等级的原则为:
a)
当使用该机场最高类别的航空器在最繁忙的连续3个月内起降架次大于或等于700次,采用表1中相对应的消防保障等级;起降架次小于700架次的,则相对于表1的消防保障等级最多降低一级;
b)
当最高类别航空器的机身长度和宽度不在同一等级的,应按高的一级确定消防保障等级。”
ICAO的说法:
9.2.3
对机场救援与消防所提供的保障水平,必须与采用9.2.5和9.2.6中的原则所确定的机场类别相适应,只有在正常使用该机场的最高类别的飞机的起降架次在最繁忙的连续三个月内少于700架次时,所提供的保障水平才可不低于比所确定的类别低一级的类别。
可以看到,国内标准已与国际标准完全一致。与之对应的机场消防等级如何确定,可以通过MH/T 7002-2006《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消防站装备配备》了解,网上可以下载到,这里不再提供。ICAO ANNEX
14中有机型的所需消防等级,查该表可知,738消防等级为7,克拉玛依机场消防等级为5,于是悲剧了。
另外,MH/T中的T为推荐意思,非强制标准。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