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诗外传》第九卷的《田子为相,三年归休》
(2021-09-15 11:25:33)
有个名叫田子的人,担任了一个诸侯国的相国,工作三年后,终于能够休假回家了,工作期间他得到了一百镒(yì )的金子,也一起带回来交给母亲了。
镒是古代重量单位,一镒合二十两,也有说是二十四两。
母亲就问他:“你是怎么得到这些金子的?”
田子回答说:“这是我当官时收到的俸禄。”
母亲说:“当相国三年,难道你不吃饭吗?像你把官当成这个样子,不是我所希望的呀。孝顺的儿子侍奉父母时,应该尽力并且非常诚实。不合道义的物品,是不能带回家的。作为儿子来说,是不可以不孝顺的。你还是走吧。”
田子感到非常惭愧,走出了家门,回到了单位,并把金子都还了回去。退出来后,田子就跑去自首,请求入狱服刑。
国君听说后,认为田子的母亲很贤良,也非常高兴于田子母亲的正义,就赦免了田子的罪行,还下令让他复职为相国,同时,又把这些金子赏赐给了他的母亲。
《诗经》里说:“子孙们和睦相处,家族延绵不绝额。”
原文如下:
田子为相,三年归休,得金百镒(yì ),奉其母。
母曰:“子安得此金?”
对曰:“所受俸禄也。”
母曰:“为相三年,不食乎?治官如此,非吾所欲也。孝子之事亲也,尽力致诚,不义之物,不入于馆,为人子不可不孝也!子其去之。”
田子愧惭,走出,造朝还金,退请就狱。
王贤其母,说( yuè)其义,即舍田子罪,令复为相,以金赐其母。
诗曰:“宜尔子孙绳(mn)绳兮。”
“宜尔子孙绳绳兮。”
出自《诗经·国风·螽(zhng)斯》,见《韩诗外传》第九卷的《孟子少时诵,其母方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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