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被镇政府故意撂荒许昌五女店镇千亩土地闲三年
(2012-12-12 13: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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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并对闲置、荒芜土地作了具体的处罚规定: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要收回土地使用权。
“镇政府强制圈占我们村一千多亩土地后,又故意撂荒三年,至今还闲在那里,昔日良田变成了大草原。”眼睁睁地看着祖祖辈辈曾经耕种的土地当初被强行征走后又被撂荒了三年,河南省许昌县五女店镇五女店西街、北街的村民们心里就很不是滋味。
镇政府故意把千亩土地撂荒三年?11月12日,带着疑问,接到村民举报的记者来到了河南省许昌县五女店镇进行采访。
强制圈地 千亩良田变草原
被村民质疑、撂荒的土地紧邻311国道,正好位于五女店镇政府的前面,与五女店镇政府一路之隔。
在现场,记者看到,长长的围墙内圈着大面积的土地,里面除了倾倒的建筑垃圾外,到处长满了荒草,一人多高的茂密荒草遮挡住了视线,一眼望不到边,给人一种到了大草原的感觉。
“这些土地有一千多亩,属于五女店北街、西街的土地,已经荒三年了,昔日的良田如今成了大草原,我们已经在这放三年羊了。”几名在地里放羊的村民说,“当初镇政府圈占土地时村民都不同意,但胳膊拧不过大腿,尽管村民都不情愿卖地,但镇政府还是以每亩4万元的价格强行买走。政府把土地买走后,又以每亩17万元的价格转手卖给了许昌一家公司,说是开发市场和搞房产开发。仅此一倒腾,镇政府就得到了一个多亿。”
五女店镇北街、西街村民回忆说,政府第一次圈地是在2009年春,当时麦苗已经长到脚脖深,镇政府强制用推土机毁掉近千亩;第二次圈地是2010年春末夏初,麦子都已经快熟了,政府又用推土机毁掉,两次共圈了一千多亩。但奇怪的是,土地被征走后开发商并没有立即开工建设,而是一直撂荒到现在,既不建设,也不让村民耕种。当地有种植苗木花卉的习惯,每亩每年按5000元收入计算,三年损失近两千万元,即使按种普通农作物计算,损失也在几百万之多。一方面村民无地可种,生计成了问题,一方面却是大量良田白白浪费三年,村民们真是心疼。
为获批用地手续 政府被指故意撂荒
对于土地大面积撂荒的原因,有村民说这里要建一个重点项目工程,而且还是许昌市的工程,但因为缺乏资金,所以没有建设,土地被闲置。
但在采访中,记者听到更多的说法则是,土地是被五女店镇政府故意撂荒的,因为征用的这些土地都是基本农田,如此大面积的圈占土地,省内无权批,为了达到让国务院批准的目的,当地政府为掩人耳目,故意把基本农田荒够三年后,好以荒地的名义上报,以便获批。
事实果真如此?为了解土地撂荒的原因,记者来到五女店镇政府,但没找到有关领导。记者拨打五女店镇镇长康松峰的手机,但一直无人接听,发短信也没回复。记者致电许昌县国土资源局,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五女店镇千亩土地荒芜的事国土局知道,当地各级政府都知道,但其中原因没法对记者说。当记者问国土局为何没有按法律程序对荒芜多年的土地进行监管时,她却没予解释,而是让记者到政府问问。
11月22日,五女店镇政府给记者回复说,被撂荒的土地是五女店镇区综合开发项目,是许昌市“三化协调”发展实验区,是安置因311国道拓宽而拆迁的商户和住户而进行的民生工程,征用土地面积是800亩,其中部分是园林。撂荒原因是有的耕地内有百余座坟头未迁移。但记者把镇政府的回复向村民反馈时,村民说镇政府是胡说,回避掩盖事实。
当地政府法制、为民意识淡漠
《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并对闲置、荒芜土地作了具体的处罚规定: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的,要缴闲置费,两年以上未用的,要收回土地使用权,交村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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