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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所有手续都合法,就差一个公章”吗?

(2012-07-19 10: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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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来源:中国商报 | 作者:本报记者 何 杰 文/图 2012.07.17
 
 
 
  2011年9月28日,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上垟庄村部分房屋被强拆,有关政府部门给出的理由是“拆违”,而被拆的农民并不认同这个说法。当地政府也承认工作中出现了“瑕疵”,但是——

  2011年9月28日,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上垟庄村部分房屋被强拆,尽管农民阻止强拆,但56间房子还是没有保住。
  这些房子都是上世纪90年代初建成的,并征得了村里的同意。按当地的做法,孩子长大后成家,村里都会安排一块地建房。当地有关领导承认存在这种现象,介绍说,他们这个地区因为土地管理等原因,已经将近20年没有批过宅基地了。
  这些房子已经存在20年了,为什么现在非要拆除呢?政府的理由是“拆违”,农民则认为政府是在和他们争地和争利。农民说政府1999年要征这块土地,他们当时就没有同意,更何况政府也没有给钱,相隔10多年后,现在政府要按当时的价格付款,他们就更不能同意了。


养老致富梦的破灭

  “我活了一大把年纪了,眼睁睁看着自己养老的房屋被拆除,却找不到说理的地方!” 2012年6月5日,站在昔日的房址上,60多岁的许允昆气愤地对记者说。
  上世纪80年代,中央正式确定了“农民承包土地15年不变”的政策。作为灵溪镇上垟庄村三队的第一批村民,许允昆在那个时期开始拥有了一块在一定期限内属于自己的土地。也就是在那个时候,许允昆在父亲留下的祖屋西边盖起了两间房子,结婚成家,生儿育女。1993年11月,国家又发文件规定:“在原定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作为农民,虽然承包地还是自己的,但一儿两女的现实生活却让他无法喘息。“孩子长大了,一家人挤在两间房子里不够住。”许允昆说,“在经过村里的同意后,1993年又盖了一间房子,准备自己养老住。”也就是在这一年前后,在同一处地段,三队几十个家庭的56间房子盖了起来。“房子有了,孩子们都长大了,也都要结婚生子了。” 许允昆说,“有了住处,有了土地,我们种田才会心里有底,才会有长远打算。”
  令人遗憾的是,许允昆盖房养老的愿景很快就被击碎了。相关文件显示,“1999年4月,灵溪镇为推进城市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拟对上垟庄小区A-03地块20.748亩纳入苍南县灵溪镇城北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关部门于“2000年11月19日将该地块列入苍南县2000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填写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2001年1月16日发布苍南县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公告及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他们说,土地用途为办公,作为县消防大队办公用地。”对于公告一事,接受采访的村民和村干部均表示知情。“消防大队办公用,我们肯定支持。”回忆当时的情形,接受采访的百姓说。
  只是,对于当地百姓支持的这一方案,最终并未实施。县消防大队没有在此处建设办公区,而是移至他处。这块土地最后被遗弃。对于这样好的一片土地被闲置、撂荒,村民们深感可惜与困惑。
  1975年出生的许明暹,蹬过三轮、放过鸭子、打过零工,在儿子上初中之后,生活拮据的他决定让这块土地实现自身价值。于是,2008年,他和本队的同龄人四处筹资盖起了农家乐,开始了三队的创业之路。在有关部门的协助和支持下,他们办理了工商、税务等许可手续。由于该地块处于苍南县城中心区域,许明暹等人的生意越来越好。很快,他们的创业起到了引领的作用,在自身发展的同时还解决了380余名本村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基于此,2010年12月17日,上垟村委会在镇政府的支持下,向上级呈送了《请求政府有关部门帮扶、支持失地农民自谋生路的报告》。

 
 
 
 
更多点击:http://www.cb-h.com/news/gc/2012/716/1271684JD40K4HC762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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