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商务部:立即停售已公布的铬超标药品

(2012-04-28 12:05:28)
标签:

杂谈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对铬超标药品实行下架后,昨日,商务部对各级商务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引导各级药品流通企业立即停售已公布的铬超标药品,并按照相关规定集中处理涉案药品。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各大药房都已对被曝光的问题药品进行了下架处理,并正在进行大规模的自查自纠。 

  商务部在通知中要求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已公布的涉案药品;对发现除涉案药品以外的可疑胶囊剂药品的,要及时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检测。企业须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各项规定,落实对胶囊剂药品的索证索票、安全检查与养护、出入库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并对其他品种的胶囊剂药品开展自查自纠。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